乐山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12-14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按照市中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绩效评价整改及公开的通知》对照相应文件及规定,认真对本单位2021年所有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自评,通过自评总结了成绩,也查出了存在的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并针对绩效评价出的问题拟定如下整改报告。


一、整体绩效情况


(一) 部门职责履行结果


卫健部门在2021年认真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项目+债券”提升医疗能力建设,一是力推公立医院项目建设。研究部署并加快推进区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区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和区疾控中心综合改造建设项目。二是夯实基层机构硬件建设。按照“强基层、补短板”原则,提升我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能力,实施县级医院危急重症和基层医疗机构防治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全区各级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设备购买。三是争取医疗卫生项目资金投入。区疾控中心综合改造工程完成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实施实验室改造和设备购置。引进民营资本投资新建滟澜洲新医院。


(二)财政局要求重点项目绩效


一是对基层医疗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补助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通过向基层医疗单位拨付财政资金,减轻了基层医疗单位人员经费负担,强有力的保障了职工利益,提高了职工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医院整体医疗水平,更好的服务患者,造福病人,提高了患者满意度。


二是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过程中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充分发挥评价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促进作用,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规范实施,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2021年7月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基本公共卫生 我服务你健康”为主题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通过网站、微博、微信进行发布,使广大群众充分知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政策及服务内容。我区自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来,居民的健康意识不断提高,不良生活方式逐步改变,并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减少了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提高了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评价结论


评价结论:2021年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得到有效执行。卫健系统医疗机构在职在编人员所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到位;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算资金4536万元,资金到位4572.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8%;总之,通过加强绩效预算,财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确保了专款专用,开展预决算编制合理,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支出符合规定,制定完善了各项管理措施,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存在问题


部分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部分上级专项项目补助资金需要年末一次性下拨,并且中央、省、市项目资金到年末才能全部足额下拨到区级,所以造成了部分项目资金只有在年末才能全额拨付给基层单位和政策享受对象,造成了年中项目资金支出比例较低。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目资金支付进度。


(二)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定期通报制度。


(三)严格按项目的实施进度和项目文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拨付相应资金,不得无故拖延项目的实施和资金拨付。


(四)开展对项目进展情况的自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强化整改落实,杜绝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漏洞。


(五)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局的对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中央、省、市项目资金下拨情况,对接地方财政,确保及时下拨各项资金,收到上级资金后及时按项目资金文件规定用于项目支付。


(六)加强对医疗机构项目建设的监管,确保建设进度,并按工期按要求完成建设。


乐山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26日

索引号:008554438/2022-00109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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