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乐山市市中区“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11-10 字体:[]

关于公开征求《乐山市市中区“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征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第十条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牵头编制了《乐山市市中区“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征术意见稿)》,现网上征求意见。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采取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生保护与污染防治股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反映情况的,应属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人:吕阳,联系电话:0833-2133353电子邮箱3508763168@qq.com邮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830号,邮政编码614000。


索引号:680426282/2022-00077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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