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A
乐中农〔2019〕68号
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区人大第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9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胡明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道路硬化”的建议,转我单位办理,按照代表建议办理有关规定,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尤其在村组道路硬化建设方面,2010年至2018年仅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中的道路硬化项目财政投入达1.07亿元,硬化村组道路1158公里,我区道路硬化情况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处于前列。现在全区条件较好、市列贫困乡镇和人民群众积极性高的地方基本都实现了道路硬化,剩下的一部分乡镇、村社的道路由于实施条件比较艰苦,且受益的农民群众较少但需要修的距离较长,群众的筹资筹劳难度较大,组道未完全硬化。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2019年区财政涉农资金已安排村组道路、入户路硬化资金2700余万元。
但是现在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由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涉及面广、量大,各方面都需要财政资金投入,单靠财政资金难以全面推动相关建设,应整合多方资金通过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群众筹资筹劳等多方投入子以解决。对于项目较大、资金一时难以筹集到位的,可逐年组织实施,对于硬化条件确实不好,硬化长度长但是受益群众少的地方积极鼓励他们易地搬迁。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代表的建议,结合工作推进情况,加大相关资金投入,并且督促乡镇和村社加强现有硬化道路的监管,不让已经修好的路再变坏。
谢谢您对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24日
(联系人:刘雨升;联系电话:15182255812。)
抄送:区人大代联工委、区人大对口联系工委、代表选举单位、区政府督查室。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