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乐山市市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 监督执法大队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4-06 字体:[]


2021年度乐山市市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


监督执法大队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年初01-项目经费控制数)


一、基本情况


为弥补大队行政运行中日常公用经费的不足,2021年大队通过专项调剂取得项目名称为年初01-项目经费控制数的项目资金预算200000.00元,按用途分为培训费10000.00元、物业管理费40000.00元、印刷费4000.00元、差旅费90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000.00元。2021年大队实际申请该项目资金取得收入165000.00元,支出141424.45元,剩余23575.55元由财政年终收回。大队严格按照财政规定的用途列支资金,2021年该项目资金总计支出141424.45元,其中支付培训费6161.00元、物业管理费36836.95元、印刷费3632.00元、差旅费749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894.50元。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大队人员业务能力提升、第三方公司对办公楼层进行物业管理、资料印刷、大队人员执法检查以及慰问贫困户、支持第一书记驻村帮扶等事项。该项目资金的使用弥补了大队日常公用经费不足,有力保障了大队日常办公、执法等工作的正常开展,提升了执法人员能力。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大队对该项资金的使用采取自评方式。通过查阅2021年该项目资金的具体支出事项、支出金额明细评估该资金使用效益,并同预定资金绩效目标相比对,结合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健全情况、财务监控情况、项目申报规范情况等指标对该项资金的使用绩效予以评分。大队按规定及时对自评结果予以公开。


三、综合评价结论


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总体良好,达到了预期使用效果。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按照《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委办发[2020]12号)以及《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办公室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乐中委办发[2021]8号)要求,结合项目资金规定用途和单位实际,科学合理合规地规划资金列支事项。


(二)项目管理情况


按照厉行节约、“非必要、不开支”原则,合理合规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同时,按财经法规的要求,做到每笔收支清楚明白,支出规范有依据、在规定用途内列支。


(三)项目产出情况


提供了良好的行政办公环境和办公条件,行政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执法人员得到了及时培训和能力提升,帮扶工作有序进行,保证了大队正常行政运转和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在2021年12月31日前按时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所监督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程度进一步提升,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规范执业意识得到增强,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五、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不高。


六、相关措施建议


结合资金下达情况、使用情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多方因素提高预算科学性、准确性。


乐山市市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2022年3月25日


索引号:008554438/2022-00024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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