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牟子镇菜利村村委会(原牟子公社9大队7队),于1978年建成,现归牟子镇菜利村村委会管理。经测量,牟子镇菜利村村委会现状用地面积2052.98平方米(约3.08亩),四至详见宗地图,至今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权属登记。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的有关规定,牟子镇菜利村村委会,于1978年建成沿用至今,未有征地报批手续,其用地属集体土地。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该宗地的权属按集体建设用地及现状面积确权到牟子镇菜利村民委员会名下。
现予拟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调查确权股,联系电话:0833-2129620。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确权。
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