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征集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 “登记难”线索的通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4-27 字体:[]

为持续做好我区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工作,妥善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我局即日起在市中区范围内征集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乐山市市中区范围内(不含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和高新区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登记范围)2024年12月31日前国有土地上因历史遗留问题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且已出售并入住的单位建设项目、住宅小区和个人住房等情况。农村不动产登记等其他类型问题一并纳入收集。(不在征集范围的详见本通告第四项)。


二、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止。


三、征集方式及联系电话


符合本次征集范围的单位建设项目、住宅小区和个人住房登记申请人或权利关系人请填写《乐山市市中区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线索征集表》(详见附件),并按以下方式提交表格及相关材料。


(一)现场或邮寄提交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140号;邮编:614000;收件人:乐山市市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电话:0833-2105840。


(二)邮箱提交:将相关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2902470104@qq.com邮箱,联系电话:0833-2105840。


四、其他事项


(一)下列情况不在本次收集范围。


1.个人自建房超占地、超面积等不符合规划验收的。


2.属于搬迁回建小区,无土地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而未批先建的。


3.因民事纠纷等情况,未能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


4.项目单位或者业主个人原因造成的没有及时办理登记的问题。


5.其他不合符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情况。


(二)温馨提示:本次问题线索搜集不涉及具体业务办理,请谨防“黑中介”、“黄牛党”从中收取代办费、加急费等不法行为。


特此通告。


附件:《乐山市市中区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线索征集表》


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7日

索引号:00855450X/2025-00047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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