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水产养殖技术培训及用药指导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4-25 字体:[]


各潜在供应商:


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水产养殖技术培训及用药指导服务采购,拟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采购,现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


二、项目名称


水产养殖技术培训及用药指导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


提供500人次以上水产养殖技术及用药指导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产养殖规范用药、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等相关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


四、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一年时间。


五、控制价


该项目最高控制价为10万元,高于或等于控制价的报价无效,该控制价为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六、供应商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竞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无不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行为,未进行过恶意投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得转包、分包。


七、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价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原件盖鲜章)。


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盖鲜章)。


6、至少具备2名农业类或食品类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盖鲜章)。


8、竞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无不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行为,未进行过恶意投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原件盖鲜章)。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八、投标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分正本1份和副本1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响应文件、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九、竞标要求


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4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地址为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届时必须参加。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十、评分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区农业农村局组成评审小组依据该项目综合评分细则(附件)对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并确定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


十一、联系方式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联系:


电话(传真):0833-2134976。


附件:评分细则


  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5日

索引号:008554382/2025-00070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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