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向社会征求《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乐山市公安局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乐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乐山市主城区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机动车实施应急管控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7-21 字体:[]

为有效应对乐山市主城区重污染恶劣天气下机动车尾气排放造成的空气质量污染,提高全区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对能力,有效控制、减轻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乐山市公安局、乐山市生态环境局、乐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乐山市交通运输局、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编制了《关于乐山市主城区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机动车实施应急管控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网上征求意见。如有异议,请将相关意见和建议于2025年7月23日前,采取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股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人:蒋洁,联系电话:0833-2195590,邮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830号,邮政编码:6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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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乐山市公安局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乐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乐山市主城区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机动车实施应急管控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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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680426282/2025-00098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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