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征求《乐山市泥溪河流域(市中区段)人工湿地水质提升工程(一期)实施方案》修改意见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1-29 字体:[]

泥溪河作为岷江左岸一级支流,按照市下市中区水质目标任务,2023年泥溪河要求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泥溪河出境断面水质从劣Ⅴ类已提升为Ⅳ类水质,但离实现Ⅲ类水质差距依然较大。按照区委、区政府对泥溪河流域水环境治理的工作部署,我局组织编制了《乐山市泥溪河流域(市中区段)人工湿地水质提升工程(一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审查并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现网上征求意见。如有异议,请将相关意见和建议于2022年11月21日前,采取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股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人:王琦,联系电话:0833-2133353,邮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830号,邮政编码:614000。


衷心感谢您对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附件:《乐山市泥溪河流域(市中区段)人工湿地水质提升工程(一期)实施方案》

索引号:680426282/2023-00011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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