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4月19日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4-19 字体:[]
关于2018年4月19日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乐山市中区公路局县道乐石路市中区段改建工程项目、乐山市东臣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000立方米胶合板生产加工项目、乐山市欧帝诗家具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0000平方米家具生产线项目、四川泰兴泰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新建门窗栏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19日-2018年4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03779 传 真:0833-2133332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乐山市市中区环保局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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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680426282/2018-00072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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