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的通知》(乐市财政环〔2024〕73号)精神,下达我区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212万元。区应急管理局根据2024年各镇(街道)受灾人员情况,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确定了救助对象。截至2025年3月12日,已通过“一卡通”发放平台将救灾资金211.9854万元发放到受灾户手中,共救助6238户13934人,确保了我区受灾群众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