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乐山市市中区白马镇等7个镇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标定地价成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4-13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区土地管理工作,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0〕414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19〕34号)精神,我区已完成乐山市市中区白马镇、剑峰镇、茅桥镇、平兴镇、青平镇、土主镇、悦来镇共7个镇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标定地价制订工作,成果已经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技术检查通过,现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成果自2023年4月11日起实施。


 


附件:1.乐山市市中区白马镇等7个镇集体建设用地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


2.乐山市市中区白马镇等7个镇农用地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1日                       

索引号:008554032/2023-00032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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