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区土地管理工作,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0〕414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19〕34号)精神,我区已完成乐山市市中区白马镇、剑峰镇、茅桥镇、平兴镇、青平镇、土主镇、悦来镇共7个镇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标定地价制订工作,成果已经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技术检查通过,现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成果自2023年4月11日起实施。
附件:1.乐山市市中区白马镇等7个镇集体建设用地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
2.乐山市市中区白马镇等7个镇农用地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