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市中区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7年—2025年)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02-14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乐山市市中区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7年—2025年)》已经区政府九届第4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4日
索引号:008554032/2019-00014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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