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总工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项目经费控制数)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5-25 字体:[]


2020年度乐山市市中区总工会


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经费控制数)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2020年区总工会项目支出绩效财政批复预算4.0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是保证区总工会机关正常运行,工作有序开展。


(二)项目实施概况。项目实施前严格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结合区总工会年度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预算;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开展事中监控,及时纠正项目预算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保证项目预算顺利推进;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开展决算,将预决算、事中监控有机结合起来


(三)资金投入情况。2020年项目预算绩效申报资金4.00万元,区财政局批复资金4.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总工会日常办公运转。


(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保证区总工会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为区总工会的各项工作提供一定的保障,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大对经费的管理力度,促进机关正常运转。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区总工会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具体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形成综合报告。


(二)评价指标体系。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三)评价方法。项目绩效评价原则是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绩效导向、科学评估、规范有效,主要通过绩效评价方法中的因素分析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标准。评价从项目的完成率、完成时效、项目质量、数量、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综合评价结论


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使用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行为。综合评分为99.65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该项目决策主要依据市中区财政局《关于编制部门2020-2022年支出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乐中财政与〔2019〕35号)、《关于印发<乐山市市中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乐中财政监〔2020〕10号)、《关于印发<乐山市中区区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乐中财政监〔2020〕11号)。


区总工会认真规划和制定 2020年项目预算申请并已批复,项目资金已全部下达,按计划及时认真实施项目。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按照2020年预算编制批复实施,结合区总工会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科学规划。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对照单位内控制度,紧紧把握住财政资金收支两条线,对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监督,实现了项目管理与过程管理的有机结合。


(三)项目产出情况


1.数量指标:保障区总工会日常公用及在编人员经费运转。


2.质量指标:保障区总工会日常工作顺利进行。


3.时效指标:按照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各项工作都顺利推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保障我单位日常工作有效运行。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情况来看,区总工会推广实施此项目反响良好,资金严格按照要求管理、分配、使用,起到了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作用,受到职工拥护和好评。


五、存在主要问题


通过自查和自我评估,区总工会项目资金管理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但预算编制不够精细化,还需进一步加强。


六、相关措施建议


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强化确保资金及时、准确支付。


                            乐山市市中区总工会


                             2021年4月28日


索引号:008555211/2021-00006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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