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卫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6-04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卫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一、“十二五”卫计事业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我区卫计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得到加强,群众的健康状况得以明显改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卫计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彰显,为社会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十二五”期间,反映人群主要健康水平三大指标有了较大提升。一是孕产妇死亡率从“十一五”的32.6/10万下降到2014年的0;二是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十一五”的9.51‰下降到2014年的5.73‰,比“十一五”下降了3.78个千分点;三是2014年的全区人均期望寿命72.5岁,比2010年提高了2.5岁,人群主要健康指标略高于国家平均水平。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序推进。


我区先后启动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卫生监管体制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以总额预付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分级诊疗、医师多点执业试点、社区医生契约服务等方面的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了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


1.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由政府引导、集体资助、自愿参与、多方筹资、协调发展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形成,初步实现了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的医保全覆盖。建立了筹资动态增长机制,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参保人数由2010年的44.52万人提高到2014年的54.36万人,筹资总额由2010年的1.21亿元提高到2014年的2.73亿元。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由2010年的70.28%提高到2014年的78.02%;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由2010年的55%提高到2014年的75.12%,实际报销比例由2010年的45.32%提高到2014年的63%。稳步推进以总额控制为主的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确保医保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难题有所缓解。


2.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切实加强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和管理。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制定了《乐山市市中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印发了《乐山市市中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激励机制,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质量和效率,保障了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实现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


3.积极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拟定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重点推进医保总控、取消药品加成、分配制度、药品供应、人事制度等综合改革。通过改革,药品收入占医疗业务收入比例从2012年的42.69%下降到2014年的36.69%。截至2014年底,共取消药品加成2008万元。同时,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三)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1.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和三级预防保健网络日趋健全。到2014年全区有各类医疗机构总数493个,其中:综合性医院1个,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1个,肿瘤专科医院1个,妇幼保健院1个,乡镇卫生院2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7个,设有床位的民营医疗机构5个,村卫生室252个,个体诊所、医务室等185个,基本形成了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齐全、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体系,初步构建了“15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2013年,区妇幼保健院创建成国家三级乙等妇幼保健机构;2014年,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分别创建成国家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国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现有省级重点学(专)科1个,市级重点学(专)科11个。


2.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截至2014年底,全区医疗卫生单位总资产达6.97亿元,净资产5.34亿元,房屋建筑物面积达9.28万平方米,分别比2010年增加4.18亿元、3.41亿元和0.58万平方米。床位规模达到2520张,较2010年增加了1291张,平均每千人拥有医院床位4.13张,比2010年提高1.98张/千人,病床使用率为96%,较2010年提高5个百分点;单价5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28台,比2010年增加25台,为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供了硬件设施条件。


3.医疗队伍不断充实壮大。2011年至2014年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了128名卫技人员,并从区外引进了17名中高级紧缺专业卫技人员。2014年全区在编人员中高级职称101名,中级职称309名,具有医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7名。2014年全区医疗卫生人员总数达2131人,较“十一五”末增加456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1.65人、注册护士数1.98人,比2010年分别增加了0.21人/千人、0.38人/千人。


4.中医药事业加快发展。加强了传统中医药的开发和利用,提升了中医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了中医药服务质量,促进了全区中医药工作不断发展。2014年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设置比例达100%,中医药人员的配置达22%,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比例达8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有中医科,区中医医院建成“治未病”中心。全区共有省名中医1名,市名中医2名,区名中医10名。


5.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区政府投入400万元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实现了32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2个村卫生室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联网运行,实现医保报账系统和基层医疗卫生管理系统的无缝对接,并利用平台强化了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收费和财务的监督管理。区人民医院通过省卫生厅数字化医院评审验收。


(四)公共卫生保障更为有力。


1.加强了组织体系建设。建立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卫生机构,提高了公共卫生整体服务水平。实现了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1名以上全科医生目标。医疗机构设置层次分明,基本实现全覆盖,保证了每个社区均有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中心,加强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全面完成了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截至2014年底,全区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667123人、电子档案664123人,其中规范化电子档案652135人,建档率99.24%,规范化电子建档率97.0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登记在册1738人,管理1534人;65岁以上老年人累计健康管理65892人,高血压患者累计管理59425人,管理率64.34%;糖尿病患者累计管理26034人,管理率58.95%。


2.加强了卫生应急和卫生保障。依托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医院建设“120”急救分中心,负责辖区内的医疗急救工作。完成了“4.20”抗震救灾、首届四川省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等重大卫生应急保障任务。建立完善了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总体预案2个,卫生系统地震和霍乱等应急处置专项预案35个。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物资储备机制不断建全,卫生应急能力不断提高。2010年至2014年全区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加强了重大疾病防控。全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度明显加快,传染病报告总发病率保持低水平,2014年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194.33/10万,比2010年下降了8.29%。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不断健全,艾滋病疫情上升的势头明显减缓。全区结核病DOTS策略覆盖率达100%,新发涂阳病人治愈率达90%,达到国家和省市防治规划目标。麻疹、手足口病等传染病达到有效控制。连续25年保持无脊灰状态。全面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达98%以上,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巩固血吸虫传播阻断达标成果。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得到省消除碘缺乏病考核标准。重性精神疾病规范管理治疗和社区防治康复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4.加强了卫生监督。依法开展卫生行政许可、日常卫生监督、举报投诉受理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无一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事件发生;大力推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机制,在基层医疗机构聘任卫生监督协管员32名,确保监管重心下移,辖区传染病防控、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和消毒产品等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5.加强了妇幼保健。“十一五”孕产妇死亡率32.6/10万,婴儿死亡率7.0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9.51‰;2014年无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3.8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73‰,分别较“十一五”下降32.6/10万、3.19‰和3.78‰;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95%,较“十一五”的99.7%提高了0.25个百分点。全区婚前医学检查率、孕产妇产前医学检查率、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和系统管理率逐年提高。对2.7万名农村妇女实施了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开展了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项目,实施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产前筛查服务网络建设加快。


6.加强了爱国卫生工作。全区已创建成省级卫生乡镇(街道)5个、省级卫生村33个,爱国卫生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台阶。


1.  低生育水平持续保持稳定。坚持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首要任务,完成了人口计划控制目标。预计2015年底,全区总人口为62万人,控制在“十二五”目标70万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以内,完成市下目标任务;全区4年共出生1.8万人,控制在“十二五”目标内;全区符合政策生育率稳定在90%以上,人口计生工作保持全市领先水平,连续4年荣获市政府人口计生目标考核一等奖。


2.  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综合决策、综合服务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人口计生信息系统,走出了一条以应用系统建设为主导,信息资源利用为核心,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为重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新路子,使之成为巩固各项成果,提升优质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截至目前,全区建立了包括总人口、育龄妇女基本信息、怀孕、生养、避孕、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数据库,100%的乡镇、街道计生办配备了计算机,实现了省、市、县、乡计生部门的互连互通,有力保障了我区人口计生信息工作的正常运行和有序发展,多次被省人口计生委评为人口计生信息化统计优秀单位。同时,加强“金人工程”建设,创新开展村、社区使用移动终端采集直报人口信息,现已使用移动终端92台,占全区总数的1/3。


3.出生人口素质有所提升。扎实推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规范落实预防措施和生殖健康服务,继续做好避孕节育全程服务,积极开展环孕情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工作,有力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


4.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以“六五”普法为契机,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一法三规一条例”。积极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有效提升了部门行政效能。切实开展便民维权活动,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深入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切实整顿了生育秩序。


5.利益导向机制逐步完善。坚持把计划生育“三项制度”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全面开展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按每人每年96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积极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提高了奖励金标准,按每户每年60元的标准发放。认真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分别按每人每年3360元和4200元的标准实行特别扶助,对激励和导向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产生了积极作用。


6.流动人口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一盘棋”工作要求,将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双向目标管理,强化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属地责任制,推行“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探索建立了流动人口清理清查、以房管人、信息平台、协作互动、联席会议等管理制度,扎实开展了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关怀关爱”专项行动。全区流动人口总量持续增加,达到总人口的10%以上,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7.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成效显著。扎实开展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专项整治活动,对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执行《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情况开展大检查,形成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和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进一步抓好人口文化、生育文化建设,认真开展党校人口教育,构建了大宣传、大联合的宣传教育新格局。“十二五”期间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效控制在正常值内。


(六)政府投入逐步加大。


政府对卫计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有力推进了卫计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据统计,2011年政府卫生投入1.77亿元,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12.15%;2012年投入2.27亿元,占财政支出的13.36%;2013年投入2.71亿元,占财政支出的14.25%;2014年投入2.85亿元,占财政支出的15.56%。


(七)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在卫计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必须看到,当前的卫计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要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卫计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和素质性等矛盾仍然突出;稳定的卫计投入与增长机制尚未形成,医疗卫生公益性、公平性和绩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相对比较薄弱,群众对卫生服务需要日益增长,加强卫生人才、科技、信息等要素建设,提升卫生软实力的要求更为迫切;城市化、工业化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卫生工作面临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等多重挑战,卫生服务模式与疾病谱变化还不相适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艰苦性、复杂性进一步凸显。人口局势更加复杂,阶段性特征更加明显;人口总量、人口素质、人口结构等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加快等因素更为突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任务将更加艰巨。这些问题和矛盾的存在制约了卫计事业的健康发展,也是我区“十三五”期间卫计发展中需重点关注和逐步加以解决的问题。


二、“十三五”卫计事业发展趋势


“十三五”期间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对改善医疗卫生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提高人口素质、提升卫计工作水平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一)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迫切需要加快卫生现代化建设。


“十三五”期间,是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历史时期,卫生事业的发展必须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依市兴区、率先发展,两化互动、实现跨越”总目标,履行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障职能,建立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医药卫生体制与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增强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迫切需要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根据《乐山市市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我区将建成“低碳经济先行区、现代商贸物流区、统筹城乡示范区、休闲旅游度假区”,全力打造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在医疗卫生方面,我区作为乐山中心区的龙头地位明显。目前,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技术差距较大,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必须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提升软实力,继续增强辐射带动作用,助推乡镇医疗机构发展。


(三)加强新形势下的卫生管理,迫切需要加快建设多层次的医疗卫生机构。


目前我国已进入了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双重挑战的关键时期,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仍是我们今后较长一个时期内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疾病谱明显变化,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性病、精神病的发病将会进一步增加。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健康观念和保健意识不断增强,健康消费观也将随之更新升级,这将给卫生资源配置提出新的要求。


(四)发展城乡一体的医疗卫生事业,迫切需要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由于农村卫生资源配置相对不足,交通设施的改善,居民到大医院就医将更为便捷,基层医疗服务网底将受到冲击。因此,“十三五”期间,改善和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能力和水平,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五)应对人口增长和老龄化加剧,迫切需要加强多形式的医疗卫生服务。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增加,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总量会有大幅增长,对医疗服务资源的利用也相应增加。2014年全区60.99万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的老龄人口占比达到21.9%,呈现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加快、人口高龄化趋势比较明显的特点。由于老龄人口的增多,老年人健康保健需求日益增长,给卫生服务总量、结构、方式都带来影响。满足老龄人口多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是“十三五”期间的一大任务。


(六)提高居民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迫切需要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顺应这一改革和发展的要求,走内涵发展的道路,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效率,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须进一步明确各自功能定位和任务,建立起分级分工合理、运行顺畅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七)控制人口总量增长,迫切需要不折不扣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不断推进和乐山打造“双百”城市,中心城区的人口将逐年增加。加之“十二五”开始,我区第一批独生子女已进入婚育期,初婚人数、“单独”家庭也将逐年增加,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十分艰巨。预计2015年底,全区育龄妇女将达到16万人以上,其中20至29岁生育旺盛期的育龄妇女占20%以上,维持在3.5万人以上。


(八)提高人口素质,迫切需要强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据统计,我区出生缺陷发生率、婴儿死亡率等新生人口指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新生儿出生缺陷率为1.4%。从近3年我区84例病残儿医学鉴定统计来看,主要病种为脑瘫、智力低下、先心病、癫痫、先天聋哑等。“十二五”期间,对全区12万多名育龄妇女进行了近20次生殖健康普查,生殖道感染率在50%以上,人口素质亟待提高。


三、“十三五”卫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民本卫生、和谐卫计”发展理念,坚持卫计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人民健康水平、人口发展的自身规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加快推进健康市中区建设和阳光诚信和谐计生建设。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以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着力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加快卫生发展转型、提升卫生服务能力为导向,完善新型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提高人群健康素质为目标,构建全民健康促进体系;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目标,创优人口计生服务,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卫计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惠民便民。从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出发,将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推动卫生事业发展从以疾病治疗为主向以健康促进为导向转变、以供方为主向以需方为导向转变,落实便民惠民措施,使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卫生发展成果。


2.坚持城乡统筹,均衡发展。从改善健康公平和均等出发,科学配置卫生资源,优化资源结构,重点向农村卫生倾斜,健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卫生公平性和均等化,实现卫生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3.坚持机制创新,科学发展。从立足区情,因地制宜出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人才引进,依靠科技和信息等要素支撑,创新卫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卫计发展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增强卫计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从增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出发,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公共卫生政策、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消除健康差异、解决人口结构性问题、建立人口发展决策支持机制、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中的主导作用,强化政府卫计责任和公共财政支撑功能,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的作用,形成责任共担机制,使社会全体成员既成为受益主体,也成为行动主体。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0年,巩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拥有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障,城乡之间和不同人群之间的健康状况和卫生资源配置差异明显缩小,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明显提升,居民健康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人群主要健康指标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始终保持适度低生育水平,新型生育文化基本形成,群众的生育观念有较大转变,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有所下降,人口性别比结构趋向正常,技术服务体系比较完善,全区计生工作总体保持良好水平,并逐年有所进步。


2.具体指标:


——居民健康素质明显改善。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5岁;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180/10万以下;农村人口改水受益率达到8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城乡居民健康素质差异进一步缩小。


——健康公平与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合率稳定在97%以上;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例稳定在16%以上并逐年增长;农村安全饮水比例达到85%以上。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趋合理。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2.27人,每千人注册护士数不低于2.84人,每万人口疾病预防控制人员数达到1.55人、妇幼保健人员数达到2.81人、卫生监督人员数达到0.5人,每千人床位数达到9张,城乡卫生资源的均衡化水平明显提高。


——居民健康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居民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100%;居民15分钟到达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100%;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及健康行为形成率均达到85%以上;乡镇群众健康知晓率达到7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60%以上。


——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全区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5‰以内,出生率控制在10‰以内,总人口控制在80万人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0%以上。


四、“十三五”卫计事业发展的工作重点和任务


“十三五”期间,我区卫计事业发展要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和“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总体要求,继续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人口素质全面提升、出生人口性别偏高问题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着力提升卫计人才、卫计科技、卫计信息化的科学发展,力求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提升卫计发展实力,实现卫计事业发展的转型升级,提升卫计强区建设水平。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进一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优化惠及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切实减轻群众个人支付的医药费用负担。


1.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到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合率稳定在97%以上。调整医保报销政策支持分级诊疗,适当提高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儿童白血病等重点人群重特大疾病住院补偿水平。


2.进一步现范医保基金管理。积极探索按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和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支出。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探索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区域统筹办法。


3.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二)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按照城乡统筹发展要求,着力构建公平可及、服务有效、资源节约、群众信赖的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进一步完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按照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十三五”期间,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增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承载力,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覆盖率保持在100%。同时,按照规划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和完善网络、优化结构、健全功能的思路配置主城区医疗资源。多渠道筹集资金,新增6所医疗机构,分片区完善主城区医疗服务功能。高新区、牟子片区和棉竹片区各新建1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土主片区新建1所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苏稽片区新建1所三级综合医院。


2.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城乡社区卫生规范化服务”的工作要求,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到2020年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标率达到100%以上,建成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


3.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大力开展“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服务全覆盖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基层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基础性作用,更好地满足辖区居民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4.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建有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达到88%以上、村卫生室配备适宜的中医诊疗设备达到66%以上;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80%的行政村、85%的社区及80%的家庭。


5.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新型诊疗模式。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逐步实行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与地区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相适应、与岗位职责和实际贡献相匹配的绩效工资制度。


6.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新机制。建立全员聘任、能进能出、上下流动的基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队伍建设机制,支持鼓励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不断充实壮大基层医疗卫生队伍。


(三)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处置、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切实落实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做好65岁以上老人、6岁以下儿童、育龄妇女等重点人群以及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结核病和精神疾病等重点对象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健康体检率达到70%以上,对居民健康档案实施规范动态管理。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进一步完善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规划化建设,提高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人员编制、基础设施、设备配备等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力争“十三五”达到三级乙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加强慢性病防治机构建设,提升慢性病防治水平。强化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慢性病防治职能,建立健全主要慢性病及相关因素监测网络。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机制,明确区直属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责。进一步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精神卫生机构建设,区人民医院设置心理精神卫生科,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精神卫生服务网络。继续完善艾滋病防治机制,推进艾滋病的综合防治工作。全面落实针对艾滋病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的干预措施,健全免费监测咨询网络和抗病毒治疗机制,进一步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到2020年区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建立艾滋病筛查实验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直属医疗机构全部建立自愿咨询点,实施有效干预措施。加强梅毒的实验室检测和规范化治疗。继续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积极应对流动人口结核、结核与艾滋病双重感染、结核耐药性等三大挑战。加强霍乱、手足口病等急性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加强免疫规划工作,提高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率和流动人口预防接种质量,确保不发生疫苗可控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维持无脊灰状态。实现消除麻疹目标。实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


3.加强妇幼保健和计生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妇幼保健院的功能设置和服务,加快区妇幼保健院苏稽分院建设,力争“十三五”建成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健全以区妇幼保健院为主体,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为网底的三级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网络,全面开展面向群体的基层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工作。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产科和儿科建设,提高妇幼保健和计生项目执行能力。建立健全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机制,逐步建立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进一步完善婚前医学检查、孕前检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加大出生缺陷监测和干预力度。深入开展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等疾病的母婴传播和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工作。加强儿童保健管理,着力改善儿童健康状况。继续实施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建设,健全急救体系,提高急诊急救能力,减少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


4.加强卫生应急综合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卫生应急机构建设,形成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卫生应急救援基本装备设备及应急药物储备库,健全应急物资调运机制,抓好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培养,建立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和预防控制系统,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指挥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和预警、监测和报告信息网络体系。


5.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全面综合执法运行机制。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强化管理相对人的法律责任意识,提高管理相对人的卫生管理水平。继续加大对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和消毒产品卫生的监管力度以及医疗服务市场的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以非法行医为重点的各类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


6.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包括“公共医疗卫生规划、法规、标准研究、咨询及宣传服务”等在内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全部通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来完成。建立比较完善的工作制度,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基本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


7.广泛深入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爱卫会机构建设,做好爱卫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保障体系,做好农村改厕改水技术指导,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及农村改厕改水、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等各项卫生环境治理工作。到2020年,农村饮用水安全的比例达到85%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


(四)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坚持政府主导,加快建立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行良好、监管有力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调动和发挥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医疗服务的综合实力。


1.完善公立医院规划调控机制。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


2.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等重大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在县级公立医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探索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完善预约诊疗系统、双向转诊系统和远程医疗系统,延伸并加强医疗院前和院间服务,方便群众就医。在全区二级以上医院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推行区与乡镇医疗技术资源纵向整合,探索医疗联合体发展模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农村和社区,推进城乡医疗资源的互补与共享,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3.加强公立医院建设,提升服务管理能力。发挥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的区域医疗服务龙头作用。充分利用和整合辖区内医疗资源,完善医疗服务设施,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中的龙头作用和城乡医疗服务体系中的枢纽作用。争取到“十三五”末,力争新增省级重点学科2个,市级重点专科5个。区肿瘤医院创建成二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并建成全市规范化肿瘤诊治中心。


4.加快中医事业发展。建立起与市场经济要求、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和与西医医疗保健服务网络相互补充、有机结合的医疗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效”的特色和优势,大力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促进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区中医医院争取建成特色明显、与现代医疗技术相结合的国家三级乙等中医医院。


(五)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转变发展思路,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人才保障机制和卫生信息共享互通机制,强化卫生要素支撑,增强卫生发展核心驱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1.创新卫生人才发展。制定和实施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完善卫生人才毕业后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到2020年,全区继续医学教育达标95%以上。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招聘、引进力度,力争“十三五”期间招聘、引进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医学硕士研究生30名;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力争“十三五”期间签约20名,到2020年项目签约人数达到35名;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加大空岗补员力度,采取考试或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争取“十三五”期间空编率逐年减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通过在职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进修学习等途径,提高医务人员的学历层次和知识水平,在“十三五”期间,培养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10名,培养乐山市“卫生名医”4名,经过系统培训的全科医生比例达到30%以上;引导、鼓励卫生人才参加职称考试和申报评审,力争到2020年,中、高级卫技人员达到在编卫技人员的60%。改革人事制度,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以绩效工资为导向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卫生用人机制。


2.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建设卫生信息网络系统和卫生信息数据中心。全面推动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系统和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县级公立医院信息化系统建设,力争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完善以疾病控制网络为主体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提高预测预警和分析报告能力。县级公立医院完成数字化医院建设,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重点推进疾病控制、卫生监督、预防保健、社区卫生、医疗服务、远程医疗咨询、远程医学教育与培训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我区卫生信息化建设水平。


(六)坚持不懈抓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1.进一步整合技术资源,保障群众生殖健康。整合卫生计生服务资源,增强基层技术服务能力,重点抓好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装备水平。强化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要的服务体系,让育龄群众人人享有优质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继续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利用农村医疗卫生计生网络,形成以预防为主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立足社区和家庭,面向健康、亚健康人群,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生殖健康促进模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家庭保健需求。


2.加强宣传教育,构建新型生育文化。抓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幸福家庭创建及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加快生育文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一批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生育文化中心和文化书院,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生育文化活动。


3.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探索新型管理服务模式。积极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应用,对流动人口较多、情况较复杂的地域增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数据,收集、分析育龄妇女信息,及时了解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状况,为全面把握和准确评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状况提供依据,为科学决策提供服务。加强卫生和计生信息的资源利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5.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保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坚持利益导向服务民生,在出台相关普惠政策时,着力突出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扩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覆盖面,推进相关惠民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衔接。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关爱、扶助,建立“一对一”联系制度和志愿者服务队伍。


6.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计生法制建设。认真贯彻《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坚持文明执法,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加强监督,不断提高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执法能力。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


五、推进“十三五”卫计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的实施。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卫计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本规划的各项工作,把发展卫计事业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


(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促进卫计事业持续发展。


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卫计的投入责任,建立和完善卫计公共财政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提高政府卫计投入占卫计总费用的比重,政府卫计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政府卫计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并达到规定的比例。调整和完善政府卫计投入结构。新增卫计投入主要用于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基本医疗保障和计划生育家庭关爱扶助,重点支持卫计基础性重要设施、中医药发展、公共卫生服务平台和卫计民生工程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卫计投入的各项政策,制订出台适合区情的政府卫计投入实施办法,确保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公立医院补助经费、计生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的落实到位。对现有公立医院基本建设产生的负债,由财政会同发改、卫计等部门制订分期偿债计划,由财政逐年加以解决。建立完善并实施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的绩效工资制度。加强卫生财政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使用各项资金,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逐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转变卫生管理方式,提高卫计行政管理效率。


进一步转变卫计管理职能,合理界定卫计管理事权,强化卫计行政部门在规划、准入、监管等方面的职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加强卫计宏观调控和全行业管理。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卫计法制建设,加大法制教育与宣传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建立健全卫计行政问责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卫计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理念,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和促进事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深化卫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卫计服务效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行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深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的行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服务流程,让病人既能方便快捷舒心看病就诊,又能享有知情权、自主权。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从业素质培训和医风医德教育,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着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始终把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积极开展医患沟通,通过沟通缓解医患矛盾,真正建立起相互尊重、信任、平等、合作的医患关系,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让百姓满意。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卫计和谐发展氛围。


卫计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卫计发展理念、健康科学知识和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巩固和发展全社会支持卫计事业发展、重视群众健康、关爱医务人员的良好局面。


索引号:008554438/2021-00027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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