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三位一体”?
“三位一体”是按照合作制原则,通过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优势、供销合作社的流通优势、农村合作金融的资金优势,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大服务功能的实质性融合,集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一体的综合合作形式 。
三位一体”是怎么提出的?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部署和推动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基于人多地少、农民众多、经营分散的基本国情农情下,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而提出的。
“三位一体”是在怎样 的背景下产生的?
2007年,在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和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下,浙江省供销合作社会同有关部门在全省18个县(市、区)开展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新型合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的发展。在这种模式下,供销合作社一方面利用其网络、信息及服务优势,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产销对接,另一方面,又通过多种渠道、不同方式介入到当地金融机构,促进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支持,在“三位一体”模式中起到了主导作用。
供销合作社参与“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好处是什么?
在充实自身力量的同时拓展了服务平台。农合联执委会设在供销社,承担农合联日常运营管理职责,这一制度设计为供销社拓展服务功能、更好发挥作用提供了载体和平台,有利于转变行政化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一些过去相对薄弱的供销社,通过承担执委会职责,恢复了基层组织,发展了经济实体,提升了服务能力,成为党委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
乡村振兴战略下“三位一体”的作用?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而“三位一体”恰恰为乡村振兴提供了这一制度建设,完善这一制度建设将是供销合作社今后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