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川退役军人规〔2023〕1号
各市(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厅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行政裁量权的行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我厅制定的《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经2023年第6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基准自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27日。
附件: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