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22〕36号)、《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乐府发〔2023〕2号)和《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乐中府发〔2023〕2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普查重大意义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镇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
各村(社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决策部署,全面摸清我镇“经济家底”,客观反映经济发展现状,充分认识经济普查对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优化经济结构、稳定经济增长、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意义。要严格按照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的总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市中区现代化建设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准确把握普查总体安排
(一)普查对象、范围和内容。普查的对象是在我镇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二)普查时序安排。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 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普查分两个阶段实施:
1.普查准备阶段(2023年底前)。组建普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开展投入产出电子台账记账、单位清查、综合试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培训、宣传动员等工作,做好数据处理能力建设和物资保障等工作。
2.普查登记(2024年底前)。开展普查数据登记等工作。
三、全力做好普查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水口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水口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基本单位清理专项工作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要认真履行经济普查工作职责,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经济发展和普查责任体系、提高普查工作质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压实各方责任。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扎实做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镇统计站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做好普查实施方案制定、业务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评估等工作,指导行业部门抓经济发展、抓普查质量,查全、查准、查实普查对象和经济总量,实现“应统尽统”。
(三)加大保障力度。各村(社区)提升普查工作队伍业务素质,保持队伍稳定。按时足额支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劳动报酬,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内容和要求,大力宣传典型案例,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数据,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切实提高普查质量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村(社区)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
(二)确保数据质量。各村(社区)要对本地区普查工作和数据质量负总责。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优化方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要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