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茅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自建房常态化巡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要求,扎实做好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根据《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中区自建房常态化巡查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吸取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紧紧扭住防控重大风险、防范重特大事故,深入推进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把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到各领域各环节,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边排查、边整治,全覆盖、零容忍”“遏增量、去存量、消重点”要求,落细落实安全措施,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巡查整治,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巡查范围及内容
对村(社区)所有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全面巡查。重点围绕自建房3层以上房屋是否存在结构不合理是否存在墙体风化严重,是否存在裂缝、沉降、倾斜、位移等现象,周边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和边坡隐患,是否位于地势低洼、沟口坡前、河边等特殊地带,是否排水不畅,是否存在改拆房屋承重结构、超负荷使用、加层行为,是否存在火灾隐患等。
四、工作任务
(一)现场巡查
村、组巡查人员要严格根据《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进行自建房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对于 3 层及以上、违规改扩建、人员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每个季度完成一轮巡查;对于其他存量自建房每半年完成一轮巡查;对照审批的建筑面积、层高、风貌等每周完成一轮在建自建房巡查。
(二)信息报送
村、组巡查人员发现违建行为或安全隐患的立即将信息报送镇规划建设办,镇村同时建立村级巡查台账、安全隐患台账、违建台账;镇(村)建立完善各自的巡查台账、安全隐患及违建台账,难以处置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报送区镇规划建设办,对于拒不整改的违建行为信息镇上报送对应区上行业主管部门。
(三)整治
镇规划建设办牵头推进整治工作,针对自建房安全隐患,镇规划建设办采取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停止使用、张贴警示标志等管理措施进行安全管控,同时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采取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进行彻底整治。对于存在结构倒塌风险的自建房,要第一时间停止使用,疏散周围群众。针对自建房违建行为,镇规划建设办向产权人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其自行整改,拒不整改由镇上报至主管部门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村(社区)严格落实自建房常态化巡查工作。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细化建立镇、村、组自建房常态化巡查机制,重点落实村、组常态化巡查,制定详细自建房巡查方案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落实镇、村、组巡查责任人员,及时采取停止使用、发出整改通知书、张贴警示标志、撤离周边群众等管理措施保障群众安全。
(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落实房屋安全隐患整治主体责任,督促其采取 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隐患。
乐山市市中区茅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