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佛街道2021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4-14 字体:[]

各村、机关有关部门:


根据中央、省、市、区相关要求,结合办事处实际,制订了《大佛街道2021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好2021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大佛街道办事处  


2021年412   


大佛街道2021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


     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环发〔2015〕27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区领导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指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切实做好2021年农作物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强化机制、以用促禁”的原则,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等工作,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农作物秸秆高效利用途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压实“街道-村-组”主体责任,将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分片包干到组,层层抓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使农民形成不敢烧、不想烧、不会烧的良好态势。2021年全街道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工作目标稳定在90%以上。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办事处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辖区派出所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由该部门负责人负责秸秆禁烧日常工作,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秸秆综合利用日常工作。街道建立街道(各联村领导)、村(各村书记、主任)、组(各经济社社长)三级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网络,将责任落实到人。各村为工作责任主体,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动员部署相关工作,建立村、组、农户三级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网络,将责任落实到人。各村要积极配合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及时整理留存相关工作开展的记录和影像资料。机关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指导和督促各村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并提供技术、物资、服务等保障。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等,采用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设立禁烧牌、发放公开信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技术知识等。在禁烧重点时段,要组织村组干部、党员、村民代表等深入田间地头,对农户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组织辖区各学校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学生影响带动家长,积极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综合利用。各村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以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等利用为主攻方向,实施秸秆直接粉碎还田、离田还园还地等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具体方案见附件4),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的新途径,创新新机制,提高综合利用效率。圆满完成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的目标任务。


(四)严格考核问责。建立秸秆禁烧巡查、处置等机制,将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对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制止和批评教育;对造成重大污染、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报请上级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各村要制定巡查方案,成立专门的巡查组,巡查人员配备巡查员臂章,每日开展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组人员名单请于4月15日前报自然生态环境办。


(五)探索利用机制。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中“鼓励各地创新方式,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探索将补贴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的机制,引导农户自觉提升耕地地力”的要求,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引导农民采取秸秆还田等多种措施,提高农作物秸秆农作物综合利用水平,切实提升耕地地力。


附件:1.大佛街道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2.大佛街道2021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部门工作职责


3.大佛街道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任务一览表


4.大佛街道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


5.大佛街道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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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大佛街道2021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


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加强考核与奖惩,保障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成效,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


二、考核时间


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


三、考核办法


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各村的综合目标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一)强化工作落实(40分)


1.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层层分解,落实责任。(10分)


2.制定巡查方案,成立巡察组,做好巡查记录。(10分)


3.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入户开展宣传情况等。(10)


4.按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和台账资料,包括政策文件、工作总结等。(10分)


(二)工作任务完成(60分)


5.按照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各项工作,按时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目标任务,秸秆综合利用比例不低于90%。(10分)


6.督查情况(50分)


1)办事处发现1处火点扣减5分,发现一处黑斑扣减5分,扣完为止。


2)被市级媒体曝光的,一次性扣减10分,被区级媒体曝光的一次性扣减8分,扣完为止。


四、考核机制


(一)因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被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由办事处主要领导约谈相关村主要负责人。


(二)因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被媒体曝光或市级以上部门通报以及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起辖区大气严重污染的,将报请街道纪工委关启动问责程序,对个人和村进行问责。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5:


大佛街道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方案


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环发〔2015〕27号)文件精神要求,为有效改善农业生态和大气环境,促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合理利用,指导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技术指导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走循环经济综合利用和低碳经济发展之路,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目标,以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建设为载体,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着力推动集成技术,指导好秸秆多途径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二、主要目标


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增加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利用效益更加明显。力争2021年全街道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工作目标稳定在90%以上。


三、主要技术措施


主要是开展秸秆“五化”利用:肥料化利用、饲料化利用、基料化利用、燃料化利用、原料化利用。


(一)肥料化利用


1.直接还田:通过收获过程机械粉碎还田,堆沤翻压还田和腐熟还田等方式进行还田、还地利用。


1)秸秆粉碎还田水稻栽插技术


在油菜收割后,将秸秆粉碎均匀还田,灌水泡田、施肥、土地翻耕,然后进行水稻栽插。


2)秸秆直接(粉碎)还田油菜播种技术


将水稻、玉米秸秆直接(粉碎)均匀还田,施肥,然后进行油菜播种。


2.秸秆直接还地、还园:在农作物收割后,将秸秆直接平铺于果园、林地。


3.堆沤腐熟后还田、还地:在农作物收割后,将秸秆堆沤腐熟后还田、还地。


4.生产有机肥料:将粉碎的秸秆和畜禽粪便生物发酵生产有机肥。


(二)饲料化利用


依托公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养殖大户,利用青贮、微贮、揉搓丝化、压块等处理方式,把秸秆转化为优质饲料,再通过畜禽粪便,实现过腹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改良土壤利用农作物秸秆生产作为畜禽饲草。


(三)基料化利用


秸秆中含有丰富的碳、氮、矿物质及激素等营养成分,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作为食用菌的培养基,生产食用菌;也可以将秸秆覆盖在农田,用于种植食用菌。


(四)燃料化利用


1.秸秆固化成型:用生物质成型机将秸秆等生物质原料,在一定的压力作用下制成棒状、粒状或块状等固体成型燃料。


2.农户自用:农户将秸秆当做生活柴火用。


(五)原料化利用


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用于生产草绳、人造板材、复合材料、清洁制浆、秸秆木糖醇、可降解包装材料、墙体材料、秸秆盆钵、造纸、秸秆编织等。


 

索引号:1211323313311213/2021-00023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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