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龙成本监审结果公示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12-27 字体:[]
审 核 报 告四川亿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我们接受委托,对四川亿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龙环保公司)2017年度(2017年6月1日-2018年5月30日)污水处理定价成本进行了审核。亿龙环保公司提供了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亿龙环保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亿龙环保公司2017年度(2017年6月1日-2018年5月30日)污水处理定价成本发表审核意见。我们的审核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亿龙环保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核对、计算、复核验证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出具审核报告提供了合理的基础。现将审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核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3、《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4、《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川价发[2009]100号)5、《四川省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川发改价格[2015]226号)6、《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技术规范》(川发改价格[2015]24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8、委托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二、企业基本情况四川亿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25日,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915111007866823992;住所:乐山市市中区嘉兴路730号2幢1单元2楼1号;法定代表人:韩建平;注册资本:22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环保咨询服务,环保设备研究、设计;环保工程设计;工业、民用环境污染防治、建筑工程施工;工民废水(污水)设备集成化处理和调试、环保机械、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废水、污水化学药剂及培菌调剂研究,中小型项目噪音、有害气体、粉尘处理;废水、污水处理及运营管理;市政道路、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工民建维修和水电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亿龙环保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取得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核发的“川运评2-2-0038”、“川运评2-1-0033”《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运营类别与级别:生活污水二级、工业废水二级;有效期限:2016年4月28日至2019年9月27日。亿龙环保公司于2018年1月2日取得四川省住房和建设厅核发的的“D251417136”《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与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有效期限: 2020年11月18日。2017年5月17日,根据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乐山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中标通知书》,亿龙环保公司取得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建设局7个乡镇污水处理改造和委托运营项目运营权。2017年5月17日,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建设局(甲方)与亿龙环保公司(乙方)签订《污水处理站(厂)运营承包管理协议》,亿龙环保公司负责九龙乡、罗汉镇、普仁乡、青平镇、全福镇、杨湾乡6个乡镇污水处理改造和委托运营项目。2017年6月,亿龙环保公司完成了九龙乡污水处理站、罗汉镇污水处理站、青平镇污水处理站、杨湾乡污水处理站、普仁乡污水处理站、全福镇污水处理站的改造,并于当年8月正式投入运行。2017年11月,完成了迎阳乡污水处理站的改造,并于当年12月正式投入运行。亿龙环保公司设置了1名项目总负责人对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运营管理,下设管理人员、设备维修人员、运营巡检人员,并制定了《人员岗位职责》、《工艺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污水处理站各类设备安全操作规范》等管理制度。截止2018年6月,亿龙环保公司在职职工17人,其中:运营15人,管理2人。三、审核情况(一)主要成本核增核减说明1、污水处理生产成本核减2.85万元,其中:污水处理环节职工薪酬核减0.50万元、动力费核减0.30万元、修理费核减0.47万元、标志牌制作费核减1.58万元。2、期间费用核减7.00万元,全部系管理费用核减,其中:职工薪酬核减1.11万元、社保费核减0.39万元、差旅费核减0.29万元、业务招待费核减2.98元、折旧费核减0.19万元、汽车费用核减0.81万元、税金核减1.23万元。 四、审核结论经审核,亿龙环保公司污水处理定价成本(不含税)为: 2017年 3.7272元/m3。五、报告使用说明本报告仅作为制定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的基本依据之一,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次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报告日期:二0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索引号:008554163/2020-00052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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