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全福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全福街道2020年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
现将《全福街道2020年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全福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26日
全福街道2020年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方案
为使全福街道境内清明节文明祭祀活动有序进行,树立文明殡葬理念,确保祭扫群众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 2020 年春节清明节期间群众安全祭祀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0〕1 号)精神和《乐山市市中区民政局关于做好 2020 年春节清明节期间群众安全文明祭祀管理工作的通知》(乐中民〔2020〕2 号)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和谐,引导祭祀群众树立绿色殡葬理念,有效避免意外事故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工作原则:服从上级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
二、重点区域和高峰期
群众安全文明祭祀重点区域:乐山市人民公墓和各村(社区)山林、沿河等周边地区。
清明节高峰期:3月25日—4月15日
三、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全福街道清明节群众安全文明祭祀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
四、工作职责
1、清明节群众安全文明祭祀工作主要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民政的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全体机关干部和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要采取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加强排查、巡查。对本区域内的殡葬服务场所和散葬坟墓及周边的丧葬物品销售点,要开展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化解矛盾,落实村组的职责,强化宣传、督查、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防和制止乱埋乱葬,超高、超大建豪华墓、活人墓的现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防火安全、交通安全和人员安全的协调处理,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
2、村(社区)职责:村(社区)在全福街道的指导下,加强安全文明祭祀工作的宣传,配合做好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殡葬服务场所周边的丧葬用品销售点进行宣传、检查,教育,引导祭祀群众、业主密切配合工作。
五、具体工作要求
清明祭扫高峰期:3月25日至4月15日每天7:30至18:30。
(一)街道建立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物资储备调节制度,人员调配和支援等项制度。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二)各村(社区)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及时掌握动态。清明节期间,村(社区)每天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日的工作情况。遇有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加强值班。各村(社区)加强值班巡查力度,公开栏上公布值班人员安排表和值班电话,并上报一份到街道领导小组存档。
(四)清明节祭扫活动是广泛的群众性活动,在此期间,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村(社区)负责组织管理、巡查等。各村(社区)要成立巡逻队,召开村(社区)两委会议,认真做好预案,精心组织安排,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镇领导小组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五)全福街道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社事办,值班电话:0833-2571039。
全福街道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开林 党工委书记
张雪莉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 :胡 佳 办事处副主任
副 组 长:吴万明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曾 彬 党工委副书记
李兴军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金 迪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肖 灵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程万强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王向阳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云松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全体机关干部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社事办,潘玉萍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