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街道办事处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3-26 字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大佛街道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强化食品质量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大佛街道食品安全水平,加强食品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大佛街道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刘勇、办事处主任卢勇猛为组长、分管领导陈凤群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大佛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

三、重点工作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街道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要充分发挥各村(社区)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的职责,针对“ 清明”、“五一”、“中秋”、“十一”、“元旦”和“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一起开展联合执法,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一)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食杂店、餐馆、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落实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完善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建设,并以此为平台,加强综合监督,督促辖区内企业、作坊、食杂店、餐馆、集贸市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做好群体用餐的食品安全协管和群体用餐的报告、备案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按照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各村及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手段,继续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势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自律意识,同时也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自觉筑起食品安全防线;教育和指导农村群众科学食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3、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高风险食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4、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格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实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等制度。落实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对农贸市场开展摊位信用分类管理,打造食品放心店,特别是学校及周边小商店要达到“放心店”标准。

2) 进一步加强食品餐饮消费、药品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和监管,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馆(摊点)。认真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抓好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管理。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二)普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1、推进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一是向辖区群众、各经营商家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读本》、宣传画等宣传品,普及提高群众的健康饮食知识。

二是利用固定的宣传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警示信息。努力做到食品安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

深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对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责任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意识和诚信职业道德教育。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保障经费,增加投入

加强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的正常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强化责任,落实到位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落实到人,建立工作台帐;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群体性聚餐备案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活动,同时要加强对村(居)委会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使用单位的指导规范,强化规范意识和自律意识,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四)督导落实,确保实效

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要细化、量化各项工作目标,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把握工作进度;要强化督查,对工作进度快、成效显著的进行表彰,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食品安全工作各村(社区)要确定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每月3日前向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报送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大佛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13日

 

 

 

 

 

 

 

 

 

 

 

 


 

索引号:1211323313311213/2020-00028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