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童家镇调整村建制的批复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06-27 字体:[]
  童家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调整村建制的请示》(乐中童府〔2019〕8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开化村、农甫村。将原开化村1—5组、原农甫村1—6组管辖区域合并设立开化村,辖11个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驻牛王山(即原开化村民委员会驻地)。

  二、同意撤销毛家堰村、红旗村。将原毛家堰村1—4组、原红旗村1—5组管辖区域合并设立红旗村,辖9个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驻鞠家嘴(即原红旗村民委员会驻地)。

  三、请你镇依法按程序组织实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办公室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力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乐中委办〔2019〕22号)精神,建立健全村级组织,为全面推进我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四、区民政局要加强对调整村建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7日
索引号:008554032/2019-00071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批复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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