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市中区白马镇友谊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02-22 字体:[]
  白马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乐山市市中区白马镇友谊村村庄规划>的请示》(乐中白府〔2018〕43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镇组织编制的《乐山市市中区白马镇友谊村村庄规划(2018-2030)》。

  二、请你镇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变更的须经区政府批准。规划实施时,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三、区都农办(区委农办)、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2日
索引号:008554032/2019-00017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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