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中发改价格〔2018〕32号转发关于核定层流洁净病房床位费、经皮椎体成形术、眼耳鼻喉微动力系统等146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11-19 字体:[]
 关于转发《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核定层流洁净病房床位费、经皮椎体成形术、眼耳鼻喉微动力系统等146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区属医疗卫生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将《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核定层流洁净病房床位费、经皮椎体成形术、眼耳鼻喉微动力系统等146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区二乙以下各类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应在二乙的基础上下浮20%,并做好价格公示、解释工作。

附:乐发改价格〔2018616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乐山市市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1119

索引号:008554163/2018-00059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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