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乡城乡环境面貌,提升城乡环境治理水平,营造整洁有序、优美舒适的城乡环境,按照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18年普仁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干在 实处,走在前列”为取向,以“五乱”常态化治理、环卫清扫保洁提档升级、农村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为重点因地制宜探索和建立“集镇”卫生费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持续深入开展环境治理工作,推进全乡城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步提升。
二、主要目标
(一)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乡区域无卫生死角优化村收集乡转运模式,提升清扫保洁工作,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大力整治环境卫生。
(二)全乡生活污水、养殖污水零直排,确保我乡磨池河水质达标。
(三)加强露天禁烧工作,全乡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实现畜禽粪便还田利用试点;再生资源回收率达90%以上,进一步巩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四)深化环境优美示范村庄工程创建,巩固“环境优美示范乡镇”的称号。
三、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工程”。
加强农村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乡、村保洁员队伍,巩固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机制,确保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常态化落实,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严防垃圾成堆出现。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已达到“五有”标准的行政村,要按“减量化收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要求,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农村保洁员配备及常态保洁工作到位、设施设备配套建设基本到位的阶段目标,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
(二)实施“环境质量提升工程”。
一是加强水污染治理。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磨池河环境综合治理,开展我乡境内小流域水污染治理;加强灌溉水源地保护,加快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二是加强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开展秸秆禁烧专项行动。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三)“五乱”治理。
结合我乡实际,深入开展农村“五乱”治理工作。一是治理垃圾乱扔。加强环卫设施日常维护,增加专职保洁人员和必要的环卫设施、设备,规范垃圾池设置;落实乡村结合部、主要干道、集镇、重点地段的全天候保洁制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二是治理摊位乱摆。科学规划摊点摆放,加强教育引导,坚持定期检查“临时占道经营”摊位,实现摊点归区、坐商归店、坐商归市的规范经营良好局面。三是治理广告乱贴。规范集镇、主要道路沿街店招店牌、户外广告、橱窗等设置管理,全面消除“牛皮癣”、“小广告”等乱张乱贴现象,规范设置公益性广告栏,完善和落实责任区制度、日常巡查工作责任制度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街道经营业主和居民住户“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的常态化巡查监管工作。
(四)实施“宣传教育提升工程”。
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力度,重点突出以“人”为核心的教育引导,采取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重点是提升老百姓的文明素养。积极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引导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宣传教育的规范化,依托“八进”、“志愿者服务”、“文明劝导”“悬挂宣传标语”等载体,引导城乡居民树立环保意识,提高文明素养,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环境治理。
(五)“三线”环境治理。
组织开展我乡范围内主要道路、河流沿线环境治理,确保公路沿线无卫生死角;加强集镇、村社主要道路的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公路沿线干净整洁,消除农村主要道路安全隐患,合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六)基础设施建设。
配合上级加强我乡主要集镇道路改造、农村水泥路建设任务;加快有关集镇排污管网规划和建设力度,切实解决集镇生活污水的排放和处理,完善责任区范围内公厕配套设施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治理工作要求和目标,落实具体的责任人,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意识,助推发展。深刻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强化持续治理和常态管理意识,增强做好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各村在工作中要加强衔接,明确责任,联动协作,形成既分工负责,又合力推进的良好格局。要准确研判发展态势,密切联系工作实际,系统谋划全面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推进环境综合治理民生工程,细化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开创治理工作新局面。
(四)加大保洁队伍建设。合理增加保洁队伍人员、保洁经费,加大对乡集市高效率的保洁、小广告、卫生死角的清除。
(五)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继续纳入各村的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按照专项治理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考核奖惩。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将安排督查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暗访和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暗访曝光问责办法》规定进行通报并问责。
乐山市市中区普仁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