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中迎府发[2017]10号
迎阳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探索建立全乡河道“共管、共享”机制,促进乡域内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提升,根据《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办公室、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市中区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方案>的通知》(乐中委办便签〔2017〕69号)精神,经乡党委研究决定,从2017年起,在全乡域内河流建立河长制。特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乡河流全面建立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
二、总体目标
从2017年起,在全乡全面建立乡、村、组三级河流河长制。开展河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全乡河道无杂物漂浮、无违章设置、无护岸坍塌、无污水直排、无污泥淤积,河道水质明显改善、河道环境显著改观,到2020年实现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1%,地表水达标率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按照建立机构、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的要求,成立迎阳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建立乡、村、组三级河长组织体系,成立迎阳乡河长制办公室。乡河长制办公室设在乡水务站,负责统筹、协调、落实乡域内各区域河长制工作。乡党委书记、乡长担任“总河长”,对乡辖区内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并分别担任一条主要河流河段长;乡级领导担任一级“河长”,负责联系各村辖区内河流的河长制管理工作;乡相关部门配合“一级”河长工作,指导“二级”河长工作;各村书记、主任担任二级“河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该村辖区内河流的河长制管理工作;由各组组长担任三级“河长”,负责各组范围内日常河道巡查、保洁、报告和配合调查处置工作。各村河长制成员名单于6月20日前报迎阳乡河长制办公室(水务站)备案。
四、职责分工
1、总河长职责。
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一河一策”综合整治,牵头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推进河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巡查保洁、河生态修复和河保护管理,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
2.“河长”职责。
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主要职责:了解掌握河道水环境基本情况,形成“一河一档”;研究制定河道水环境治理措施,形成“一河一策”;对跨村区域的河道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乡辖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推动实施转型升级、截污纳管、河道整治、生态修复等水环境治理工作;做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及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河道水环境治理等重大问题。
3.责任村职责。
各村是所辖行政区域内河道(溪沟)水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根据“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和明确的年度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区域内河道(溪沟)水环境治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4.相关乡部门职责。
乡文化站:负责做好河道水环境治理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乡纪委、乡督查室:负责定期不定期对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对工作开展成效显著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滞后的进行通报批评。
茅桥派出所:负责严厉打击涉嫌污染水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乡财政所:负责河道水环境治理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乡水务站:负责指导、监督实施河道综合整治、河道长效保洁;负责查处违规渔业行为和非法捕鱼行为;负责日常巡查和问题上报工作。
乡环保办:负责指导、监督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线索问题的上报工作。
乡农业服务中心、乡畜牧兽医站:负责指导、监督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执法监管。
乡建管办:负责指导、监督“拆违控违”工作,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和建筑泥浆处置;负责做好新建住宅施工图审查管理相关工作,做好项目规划定点选址等工作。
乡国土所:负责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负责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对涉河违章建筑进行联合住建部门进行查处。
乡安办:负责绿色企业创建,指导乡内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和转型升级工作。
乡食安办:负责组织开展乡域内餐饮专项整治工作。
乡林业站:负责指导、监督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建设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负责指导河道沿岸的绿化造林和湿地修复工作。
迎阳教学点:负责做好在校学生爱水惜水护水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迎阳乡卫生院:负责指导、监督农村卫生改厕、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医疗废弃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等工作。
乡治理办:负责集镇范围内河道及河岸垃圾清理,并指导各村开展垃圾收集转运工作。
乡人大主席团:负责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及河长制实施情况的监督。
乡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共同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各村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分解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
五、主要任务
(一)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乡镇建设,加强工业、集镇、农业节水,建立健全并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提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和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健全控制指标体系,着力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核定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明确功能区的允许纳污总量。[责任单位:水务站、环保办、各村]
(二)加强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流管理范围。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围垦河道,对岸线乱占滥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流水域岸线生态功能。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保护天然林,大规模绿化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森林蓄积量。[责任单位:林业站、水务站、各村]
(三)加强水污染综合治理。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乡域内磨池河从严执行水污染排放标准。全面排查入河污染源,全面取缔和禁止肥水养殖;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集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落实部门职责,分头推进防治措施,改善水环境质量。[责任单位:畜牧兽医站、环保办、水务站、安监办、农业服务中心、各村]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结合集镇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流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迎阳建设。[责任单位:环保办、水务站、建管办、治理办、各村]
(五)实施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水质监测。建立水质考核机制,加强各村河流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配合开展水质监测和评价,及时发布有关监测结果。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限期整改措施。[责任单位:环保办、各村]
(六)推动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快水环境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大力推进生态文明村建设。落实生产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坡耕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推进水环境自然修复保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开展河流沿岸绿化造林,改善河流生态环境。[责任单位:乡环保办、水务站、林业站、国土所、各村)]
六、工作制度
(一)建立河长巡查制度。实行“河长”公示制度,设置 “河长”公示牌,“河长”公示牌应包括河流名称、“河长”姓名及职务、联系部门、工作内容、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及时更新。各级“河长”要加大对包干河道的巡查力度,一级“河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二级“河长”每半月巡查不少于1次,三级“河长”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沿河村民小组长每周开展河道巡查不少于2次。巡查重点:河道截污纳管、日常保洁是否到位;沿河工业企业、小微企业、服务行业等是否存在偷排漏排、超标排放及跑冒滴漏等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各类涉水违法建(构)筑物、弃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等。每次巡查都要记录好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特别是发现重大污染隐患时,应在第一时间联系向上一级河长和有关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查处工作。
(二)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成立河道监督员队伍,促进“河长”与广大村民的交流互动,及时掌握河道管理情况,收集民众投诉和建议,全面提升河长制工作成效。要跟踪“黑河、臭河、垃圾河”治理。对各类投诉举报,各级“河长”和联村乡干部要认真记录、登记,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并抓好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做到件件受理、事事回应。
(三)落实工作研判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二级“河长”要建立每月一次河长制研判制度,具体研究河道管理情况,及时会商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联村乡干部要落实督查指导制度,加强对三级“河长”及乡辖相关部门的督查指导,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乡河长制办公室报告。乡河长制办公室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四)健全长效运行维护机制。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为方向,加快建立治污设施运行维护、河道保洁清淤、农村保洁管理等方面的长效机制。确保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在建成后所有污水处理设施实行专业化运行维护管理。要建立健全农村保洁长效管理机制,积极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落实农村卫生保洁资金。
(五)强化执法监管机制。各村和乡辖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实行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加大监督力度。重点打击重污染行业、企业等涉水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曝光一批涉及环境犯罪的典型案件。深化环保办、派出所联动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格依照有关规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打击、惩处各类环境犯罪行为。大力推进水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促进网格化领导责任和河长制责任相结合,确保环境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河长制考核办法。将河长制工作作为全乡治水的重要内容,对各级“河长”、各村和乡辖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年终目标考核。
(二)强化“河长”责任追究。对各村和乡辖有关部门在河长制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按规定追究“河长”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社会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标语、LED显示屏、宣传栏、村民(代表)会议、乡村组干部会议等载体,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治水,争当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者和实践者,激发环境保护的社会监督和社会自觉。强化“河长”职责信息公开,积极拓宽公众监督参与渠道,努力营造人人是“河长”、全民来治水的良好格局。
附件:1.迎阳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迎阳乡“河长”管理分工一览表
2017年5月26日
附件1
迎阳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向东 党委书记
毛晓康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童跃强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主席
杨 洋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张 倩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 弋 党委委员、副乡长
毛 敏 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 员:陈 彦 党政办主任、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统计员、安办主任、食安办主任
袁 军 畜牧兽医站站长
曾 兵 环保办主任、国土所所长、建管办主任、林业站站长
李 欢 治理办主任
陈书云 水务站站长
杨志军 财政所长
罗 敏 司法助理员
黎 娜 卫计办主任
李希伟 交管站站长
冯晓玲 文化站站长
石秋荣 卫生院院长
熊小勇 茅桥小学迎阳教学点负责人
王 涛 茅桥派出所所长
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水务站,由陈书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陈彦、曾兵、杨志军、李希伟等4名同志为成员,负责资料收集、工作开展、业务指导等工作。
监督电话:0833-2586017,手机号13981396157。
2017年5月26日
附件2
迎阳乡“河长”管理分工一览表
序 号 | 流域名称 | 河道 | 起止点 | 一级 河长 | 联系 乡部门 | 二级 河长 | 责任 村 |
| 1 | 磨池河 | 磨池河 | 老鹰窝至羊咡溪(与青平交界) | 刘向东 毛晓康 | | 董桂群 李 伟 吴汶瑞 万云峰 李洪海 | 四合村 迎阳村 前进村 |
| 2 | 磨池河 | 牛背石至响滩咡(与青平交界) |
| 3 | 磨池河 | 魏家沟至辛河扁(与九龙交界) |
| 小计:二级河长管理河道1条 |
| 序号 | 流域名称 | 河道 | 起止点 | 流经地域及责任人 | 三级 河长 | 联组 村干部 | 责任组 |
| 1 | 磨池河 | 磨池河 | 黑水凼至白瓦房 | 迎阳村1组李坤 | 李坤 | 万云峰 | 迎阳村1组 |
| 2 | 磨池河 | 老鹰窝至大堰坎 | 迎阳村4组颜绍荣 | 颜绍荣 | 万云峰 | 迎阳村4组 |
| 3 | 磨池河 | 大堰坎至两河口 | 迎阳村5组王冬梅 | 王冬梅 | 万云峰 | 迎阳村5组 |
| 4 | 磨池河 | 白瓦房至羊咡溪 | 四合村11组李腾军 | 李腾军 | 武加林 | 四合村11组 |
| 5 | 磨池河 | 牛背石至响滩咡 | 迎阳村2组熊惠 | 熊惠 | 吴汶瑞 | 迎阳村2组 |
| 6 | 磨池河 | 河大口至水井坡 | 前进村9组王洪军 | 王洪军 | 李洪海 | 前进村9组 |
| 7 | 磨池河 | 水井坡至染坊嘴 | 前进村7组潘树才 | 潘树才 | 李洪海 | 前进村7组 |
| 8 | 磨池河 | 魏家沟至五通嘴 | 迎阳村7组雷春秀 | 雷春秀 | 熊惠 | 迎阳村7组 |
| 9 | 磨池河 | 五通嘴至染坊嘴 | 迎阳村6组李启富 | 李启富 | 熊惠 | 迎阳村6组 |
| 10 | 磨池河 | 染坊嘴至李双溪 | 迎阳村9组宋功平 | 宋功平 | 熊惠 | 迎阳村9组 |
| 11 | 磨池河 | 李双溪至柏木桥 | 四合村1组雷建均 | 雷建均 | 董桂群 | 四合村1组 |
| 12 | 磨池河 | 柏木桥至岩腔扁 | 四合村2组彭金元 | 彭金元 | 董桂群 | 四合村2组 |
| 13 | 磨池河 | 岩腔扁至辛河扁 | 四合村3组李伟 | 李伟 | 董桂群 | 四合村3组 |
| 小计:三级河长管理河道1条13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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