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峰乡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年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7-07 字体:[]
  为切实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二次全会以及乡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纪委《关于促进乡镇纪委履职的十项措施》,深化开展“护根”行动,全面提升纪检工作水平,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全面覆盖、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开展“剑峰乡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现全乡基层纪检组织“五个规范”的目标,即:组织机构规范、职能职责规范、工作运行规范、保障条件规范、管理考核规范。

二、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4月)

1.全面安排部署。4月中下旬,印发《剑峰乡乡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年实施方案》,安排建设活动各阶段工作任务。乡纪委要认真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乐纪发〔2015〕6号)和《关于深入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乐中纪发〔2016〕124号)文件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推进乡纪委规范化建设。

2.精心制定方案。乡纪委要按照“乡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地乡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2017年剑峰乡纪委确定为启动规范化建设的乡镇纪委之一,要理清工作思路,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工作内容,建立拟新建规范性制度目录清单(10项制度和创新建立不少于2项制度)。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4月至10月)

1.规范组织设置

(1)完善组织网络。按照“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纪检监督”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乡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站所等单位的纪检组织设置及人员配备,设置党组织的应设立纪检委员;未设立党组织的,应确定1名“监督工作联系人”。乡纪委要认真梳理辖乡事业单位、基层站所情况及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规范干部任免程序。完善并落实村纪检小组长提名、考察、任免、备案操作办法。

(3)开展专项检查。认真落实我乡《关于深入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改革创新村纪检小组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针对乡纪委和村纪检小组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乡纪委将配合区纪委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未按要求设置和规范的,责令整改落实到位。

2.规范职能职责

(1)明确职责定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明确乡纪委、村纪检小组工作职责,落实制度上墙,自觉接受区纪委的督促检查,乡纪委和村纪检小组把精力放在纪检监督上,抓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明确“监督工作联系人”岗位职责,发挥监督作用。

(2)分工备案审查。建立乡纪委书记、副书记分管或从事工作向区纪委备案制度。乡纪委书记和乡纪委专职副书记不得分管、从事纪检之外的其他工作。

3.规范工作运行

(1)建立工作运行制度。健全乡纪委书记参与乡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制度,前置监督关口。认真执行乡纪委参加乡党委会议同步记录制度,严格落实“明、询、查、考、述、评、究”七步工作法。探索发挥乡纪委委员作用的有效途径,采取交任务、搞调研、办信访等方式,促进委员履职。健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机制,配合乡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等执法资源和人才资源,解决案源少、人力不足、调查手段单一等问题。抓好党员信息公示,推进实施党员廉洁记分管理。建立乡纪委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向区纪委报告工作制度,有效地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2)完善业务工作制度。强化业务指导,有效发挥农村纪检小组长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责、程序和文书格式。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受理登记、领导批阅、核查处理、办结反馈、立卷归档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线索处置、初核、立案、调查取证和移送审理等工作制度;建立对权力运行、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监督检查制度。

(3)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制订完善乡纪委学习、议事、调研等制度;健全工作例会、内部监督、目标考核、工作台账等制度;建立廉政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和保密工作等制度。

4.规范保障条件

(1)强化硬件保障。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建设,即有牌子,有独立的办公和谈话场所,有必要的纪检工具书,有计算机、打印机、电话机、照相机、录音笔、保密柜等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

(2)强化经费保障。乡纪委所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全额保障,乡纪委会同财政等部门适时开展督促检查。落实好乡纪检干部享受规定的办案人员补贴,乡纪委副书记享受中层股级待遇。

(3)强化组织保障。建立乡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村纪检小组工作制度和乡纪委班子成员与村纪检小组长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建立乡纪委对村纪检小组长工作“派单”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督促抓好落实。因地制宜建立村纪检小组长集中、交叉、监督检查、正风肃纪工作机制。

5.规范管理考核

(1)改进考核评价方式。健全完善对村纪检工作的考核制度,强化结果运用,对考核结果优秀的村纪检小组长进行通报表扬,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要约谈村支部书记、纪检小组长。推行乡纪委书记、副书记向乡纪委全会述职述廉,乡专职纪委副书记由区纪委考核评价。探索建立村纪检小组绩效管理考核制度。

(2)强化纪检业务培训。将村纪检干部纳入纪检干部培训规划。充分运用“嘉廉话”纪检监察论坛市中乡分坛、集中学习、外出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基层纪检干部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

(3)厚爱严管干部队伍。建立健全乡纪检干部困难帮扶、作风状况定期分析和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定期表扬奖励制度,适时表扬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纪检干部。支持纪检干部大胆履职,严肃查处打击报复纪检干部的行为。坚持“刀刃向内”,进一步加强对乡纪检干部作风巡察,对监督执纪问责中违纪违法的要严肃处理、通报警示。对履职不到位、不敢担当、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一律立案查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7年11月至2017年12月)

1.建章立制。乡对基层纪检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强化建章立制,推进乡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对照《市中乡乡镇(街道)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拟新建制度目录清单》,形成各项制度机制,请区纪委相关科室进行指导。

2.总结提升。乡纪委要及时总结“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中产生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提升实践成果,汇总形成制度成果,于2017年11月底前以文件汇编形式报区纪委组织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纪委成立由乡党委副书记、乡纪委书记任组长,乡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乡纪委员任成员的“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纪办,具体制订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指导。乡纪委书记为

“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明确职责分工,把各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形成整体联动的强劲态势。

(二)注重统筹兼顾。乡党委、纪委要把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二次全会以及乡纪委八届三次全会部署结合起来,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保障脱贫攻坚顺利推进和抓实“护根”行动结合起来,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发展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

(三)加大宣传力度。乡纪委要加强对“乡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年”工作动态信息的报送,抓好活动开展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切实增强活动开展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附件:

1.剑峰乡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拟新建制度目录清单
索引号:008557831/2017-00092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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