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属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建带妇建原则,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和区委组织部、区妇联《关于做好村(社区)妇联组织改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乐中妇〔2017〕12号),我乡将全面开展村妇联组织改建工作。通过改建切实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更好发挥村妇联组织联系凝聚妇女群众的作用,现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村妇联组织改建工作目的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村妇代会组织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需要和不同妇女群体的需求,村妇代会改建成村妇联,通过妇女代表和妇联执委将工作触角延伸到更广泛的领域,有利于落实各级党委对新时期妇联工作的新要求,有利于团结各行各业的优秀女性,汇聚更多的社会资源,满足日益多元化的妇女需求,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二、村妇联组织改建工作目标任务
工作任务:开展村妇联组织改建工作是在村原有妇联组织的基础上,通过选举妇女代表、执委委员、专兼职副主席、主席建立健全村妇女联合会。原设妇代会的村,要在原有基础上改建为妇联;原设妇联的村,要进一步按照章程健全结构、充实人员。
工作目标:2017年6月18日前全面完成村妇联组织改建工作。
三、村妇联组织改建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6月5日—6月9日)
1、成立改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村要成立村妇联组织改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规划好改建工作。
2、制定改建工作实施方案。深入调查,摸清本村女干部和妇女的基本情况,制定村妇联组织改建工作方案、选举办法。要充分发挥妇女组织优势,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为村妇联组织改建营造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7年6月10日—6月18日)
1、成立村妇女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召开村两委会议,确定3人组成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确定村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及代表条件。每个村严格按照代表条件,通过协商推荐产生30名妇女代表,报村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生效。村妇联下设妇女小组,一个村民小组建一个妇女小组,每个妇女小组设组长1名,按照自愿、协商的原则产生,由村民小组中的女性成员担任。妇女代表为年满18周岁,户籍在本村或工作、生活在本村一年以上的女性,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国,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对社会及家庭充满爱心,群众认可度较高,要能做妇女工作、善于做妇女工作、在妇女中有一定威信的优秀妇女。这个条件无硬性规定,但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不能作为妇女代表。
3、确定村妇联执委,主席、副主席人选。各村妇联执委人数由5人组成,提名人选应按照10%的差额比例进行提名。设主席1名,设副主席1名。主席、副主席人选应是执委提名人选,其中主席应是村“两委”女性成员。执委,主席、副主席提名人选通过召开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协商产生,并报乡镇党委审查批复。村妇联执委候选人除具备代表所需条件外,还应对妇女事业有责任感,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要广泛吸纳妇女小组长、驻村女大学生村官、专业合作社女性负责人、农村女经纪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代表、草根精英、巾帼志愿者骨干等妇女群众代表,担任村妇联执委。按照超过应选执委10%的比例,推荐候选人,在妇女代表大会上先差额选举出执委,再召开执委会选举出主席、副主席。
4、组织召开妇女代表大会。
(一)会场布置:大会会场要求庄严隆重、朴素大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大会主席台正中悬挂妇女联合会会徽。主席台台口上方可悬挂红底白字大会会标,会标内容:××村妇女代表大会。
(二)大会选举
议程:1、全体起立奏《国歌》;2、宣读乡镇党委对××村(社区)妇联执委、主席、副主席人选的批复;3、宣读选举办法;4、分组讨论提名人选及选举办法;5、选举:差额选举执委,在执委中等额选举主席、副主席。6、新当选妇联主席做表态发言;7、党支部书记讲话。
代表大会的工作任务是报告总结村妇代会工作,明确今后目标和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妇联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和主席。大会选举结果要及时向村党组织报告,同时抄报乡妇联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各乡村要高度重视,将村妇联改建工作作为“党建带妇建”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村妇联组织改建的全面工作并主持选举大会。通过村妇联改建工作,优化妇联组织人员结构,扩大妇联组织覆盖,增强村妇联组织的战斗力,更为广泛地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乡村要成立改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细化任务,确定时间进度表,把村妇联组织改建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圆满完成改建任务。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市中区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引导妇女群众主动关注、积极参与改建工作,为妇女参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村在改建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将相关资料及统计表于2017年6月19日前报送乡妇联办公室。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剑峰乡委员会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