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谷镇环境污染防治“四大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6-22 字体:[]
  中共乐山市中区安谷镇委员会

  乐山市市中区安谷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谷镇环境污染防治“四大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两委”,各企事业单位,各驻区机构:

  经镇党委会会议审定通过,现将《安谷镇环境污染防治“四大战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谷镇党委 安谷镇政府

  2017年6月22日

  


  安谷镇环境污染防治“四大战役”实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根据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印发〈乐山高新区“总部经济区”环境污染防治“四大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乐高委党办发〔2017〕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四禁四保”的工作思路,制定本实施方案,切实做到全面禁烧保气纯、禁倒保水清、禁乱保土力、禁扔保地洁,打好环境污染防治“四大战役”。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和“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建设四川旅游首选地、绿色转型示范市、山水园林宜居城、“总部经济、创新高地、现代新城”三位一体的总部经济聚集区新的发展定位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以铁的决心、铁的举措集中攻坚、重拳治污,坚决打赢安谷镇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四大战役”,确保实现改善环境质量各项目标任务,确保环境安全,为推动绿色发展建设“总部经济区”提供良好环境保障。

  二、奋斗目标

  到2020年,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环境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目标。到2020年,力争安谷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80%。

  (二)水污染防治攻坚目标。做好岷江、大渡河良好水体保护工作,到2020年,全面消除龙溪河干流黑臭水体,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抓好各村社主要沟渠防污治理。

  (三)土壤污染防治攻坚目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0%,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目标。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8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得到安全处置,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全面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以实现全镇大气质量达标目标为中心,按照全面动员、协同作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集中力量攻坚解决大气环境突出问题的总体要求,,强力实施露天焚烧污染整治、城乡和道路扬尘整治、工业和能源结构调整三大项12小项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大气污染中的突出问题,切实改善我镇环境质量。

  (二)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全面落实《四川省岷、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河(沟)长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的组织领导。实施流域治理和断面达标、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集镇生活污水攻坚、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工业水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完成镇域河(沟)污染治理,消除区内黑臭水体治理,集中攻坚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

  (三)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完成全区土壤污染情况详查,建设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农用地分类管控、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有序开展历史遗留污染农用地、污染工业场地、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地、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调查评估修复与治理,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四)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加强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推进集镇垃圾及秩序大提升,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狠抓垃圾乱倾乱倒整治,开展危险、医疗和工业固体废物整治,提升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在区“四大战役”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按分工,由周源带领生态办人员负责大气污染防治、段志勇带领农办人员负责水污染防治、豆勇波带领经发办人员负责土壤污染防治、余洪伟带领维稳办负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范晨负责“四大战役”办日常工作。各牵头领导负责逐项制定实施详细工作方案并督查落实,锁定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倒排工期,强力推动,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推进并按要求完成。

  村(社区)书记、主任是辖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责起牵头抓总的作用,打好辖区环境保护“四大战役”。镇机关领导干部和各股室人员以及村社干部,要强化股室之间、条块之间的统筹和联动,要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治理目标如期实现。

  (二)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施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区上统一强化流域管理,加快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体系,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循环利用。做实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属地主责、全面覆盖、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落实镇、村、社三级网格化管理职责,不留监管盲区。建立环境污染防治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推进机制。

  (三)强化监管能力。建立与“四大战役”相匹配的环境监管体系,有效对污染源、危险源、饮用水源进行监督。配合市上开展环保执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典治乱、铁拳治污。配合市上严查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环境保护知识和政策宣传、典型引导,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监督与巡查。

  (五)严格督查问责。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将绿色发展指数作为考核重点,将攻坚行动各项目标任务作为管委会对两镇、各部门目标考核和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提高环境保护在目标考核中的权重。出台《乐山高新区“总部经济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抓发展必须抓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落实《乐山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行“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高新区目标办和督查室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曝光、约谈、问责,并扣减当年目标考核分;对工作得力的,予以表扬奖励。
索引号:00855784X/2017-00021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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