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中人社〔2017〕29号
关于转发《乐山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的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考核办法》规定,现将《乐山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的函》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妥善安排,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须清楚相关的操作流程,组织所在单位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网上实名制报名(实名信息要准确,一旦注册后不能再修改),确保通知每一个专业技术人员都能顺利完成此次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因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要求参加培训或培训未满规定学时给本人造成影响的,责任自负。
二、各单位不能自行修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登记表》(请在填写身份证号码前加入‘)。
三、截止2016年12月31日需要补训的人员,今年不再做补训。
四、请各单位将专业技术培训人员花名册及电子表格(U盘拷贝)汇总后于2017年6月15日前交到区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区人社局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我区各学员可于6月22日起主动登陆网站进行学习。联系电话:2101618。
附件:乐山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的函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31日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