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境内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乐中防汛[2017]01、04号文件《关于做好2017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年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维护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就2017年防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动员,增强全社会防洪救灾意识
由于我镇境内有青衣江、峨眉河、临江河、杨平水库等重点防洪地段、部位,因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和绕幸心理,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对防汛工作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治水理念。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汛工作方针,从思想认识、组织机构、抢险物资储备、渡汛方案、防洪工程、河道管理、山洪灾害防御、抢险队伍和通讯设施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依法防洪意识和水患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各种准备。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扎实做好2017年各项防汛减灾工作。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
为切实做好今年防汛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镇长为指挥长的防汛指挥部,具体负责全镇防汛工作,各级、各单位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防总印发的《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职责》等规定,迅速落实以村民委员会主任、社区主任、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主要内容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及时调整充实防汛领导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落实责任人,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强化河道管理,确保河道引洪通畅
根据国家防总和省、市、区防汛指挥部要求,我镇将开展汛前清障联合行动,对违章建筑和引洪障碍,要依法、彻底、从快予以清除,确保江河排洪安全。
(一)加强河道的日常监督管理。
沿江、河社区要进一步落实对河道的日常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河道违法事件早发现、早处理,维护河道安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对影响河道排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临时设施、施工围堰、废弃料、脚手架等,责令建设单位在4月30日前汛前彻底清除。
(二)加强船只安全管理和渡汛安全责任。
认真落实河道内各类船只的安全管理和渡汛安全责任,尤其是从事餐饮娱乐和其他经营项目的作业船只,要落实业主的安全责任,汛前要备齐防汛设备和物资,要按港航部门的要求,做好防洪渡汛的准备工作,该撤离的要坚决撤离到避洪位置。在河道引洪道范围内临时设置的营业摊点,汛前必须撤离。
四、完善《防洪预案》,切实加强各项防洪减灾工作
根据国家防总编制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已完善防洪预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按防洪预案要求,将防洪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加强沿江、河堤防安全工作,尤其是青衣江胜利堤防安全;二是加强城镇防洪工作;三是杨平水库的安全渡汛工作;四是切实做好丘陵地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五是各部门的密切结合,各司其职,一旦灾情发生,应迅速投入到减灾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五、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抢险队伍
各村、社区、单位要按防洪法规定,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抢险队伍,要严以纪律,落实责任,提高抗抢险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抢险技能。每个村(社区)配备20人的抢险队伍,以备应急。一旦险情发生,抢险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六、加强灾情统计及上报工作
灾情发生后,各责任部门必须及时对现场受灾情况进行核实,并报镇民政办、防汛办统计汇总,经指挥长签字确认后上报。
七、加强预警预报和防汛值班准备工作
各单位要迅速落实防汛值班人员,提高防汛值班人员素质,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健全防汛各项制度,保障通汛畅通,做到雨情、汛情就是命令,确保防汛抗洪工作顺利开展。
4月30日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将本单位《防汛值班安排表》、《防汛领导小组名单》、《防汛抢险队人员名单》、应急安置避难场所(至少上报一处)报镇防汛办。
特此通知
苏稽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七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