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病残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病残津贴经办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2-24 字体:[]
  乐中人社〔2017〕6号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病残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病残津贴经办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部门,区属各参保单位:

  现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病残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61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病残津贴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212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病残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61号)

  2.《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病残津贴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212号)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2017年2月24日
索引号:008554235/2017-00025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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