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2-16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大佛街道办事处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

  
各村(社区):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为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的动态巡查,监测预报预警,提高群测群防水平及有效规避灾害风险,防患于未然,现就做好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受“5.12”、“4.20“地震及近年极端气候频发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呈隐蔽性、突发性、长期性特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为此,办事处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办事处主任卢勇猛,副组长:办事处副主任潘中贵、周勇,成员有:刘长富、吕涛、万芸芸,刘长富负责日常工作。各村、社区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班子,落实人员兼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确责任,以对百姓生命财产负责,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的高度来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个环节,按照“积极治理、合理避让、安全第一”的总体要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专群结合、群测群防,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力争不发生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显减少等情况。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

  1、群测群防、群专结合。推进“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监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在搞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大力普及地质灾害科普知识,让广大干部、群众学会简单的地质灾害识别、监测、预报知识,掌握疏散、简易治理等地质灾害的防治方法,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增强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防御意识,动员全社会主动防灾,自觉保护地质环境。对危害性较大、危害性较严重的地质灾害点,及时上报。

  2、加强动态巡查。各村、社区要建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组织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汛前拉网式排查,汛中月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发现灾害隐患,对各隐患点要及时制定《防灾预案》和《应急预案》,填写《避险明白卡》和《防灾工作明白表》并一定要发放到群众手中,落实监测责任人和防灾责任人。同时要做好监测记录(监测记录本办事处统一制发),设立警示标志,划定安全区域,做好安全防范。

  3、大力实施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各村、社区接到办事处雨情汛情等重要天气情况通知后,必须及时通知到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和相关村居民户,提高预报预警信息的时效性。

  4、做好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各村、社区要加强汛期值班,做好应急值守,同时,辖区内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应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各村、社区应在接到报告后立即查明情况并上报,同时做好处置工作。

  请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017年2月13日
索引号:699179437/2017-00001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意见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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