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大佛街道办事处关于参加区第七届运动会成年组的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04-18 字体:[]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掀起全民健身高潮。根据乐中委办(2016)13号文件,区委、区政府决定于2016年4-10月举办乐山市市中区第七届运动会暨第七届中小学生体育节。现将大佛街道办事处参加成年组竞赛方案制定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宋德怀 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李玉江 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 剑 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潘中贵 办事处副主任

  武登明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陈凤群 办事处党政办主任

  祝朝庭 办事处文化中心主任

  康 婷 办事处宣传干事

  杨言志 办事处财政所所长

  万芸芸 办事处社事办主任

  谢永禾 办事处计生办主任

  易 亮 办事处团委书记

  汪惠琼 办事处妇联主席

  (二)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 剑 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陈凤群 办事处党政办主任

  杨言志 办事处财政所所长

  赵光涛 办事处工作人员

  张 毅 办事处工作人员

  (三)安全保障组

  组 长:潘中贵 办事处副主任

  武登明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祝朝庭 办事处文化中心主任

  刘长富 办事处安办人员

  张 俊 办事处安办人员

  二、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4月至10月

  地点:乐山中心城区

  三、竞赛项目:

  乒乓球、羽毛球、中国象棋、桥牌、拔河。

  四、参赛人员及名单

  (一)机关人员:23人。宋德怀、李玉江、李 剑、潘中贵、武登明、陈凤群、祝朝庭、康 婷、杨言志、万芸芸、谢永禾、易 亮、汪惠琼、赵光涛、刘长富、张 俊、吕 涛、张 毅、陈旭东、张友萍、杨利民、余 静、赵玲丽

  (二)村、社区、单位人员:14人。王丽萍、沈英俊、王润丰、程宇浩、李 雪、冯 桃、苏国珍、张裕明、鞠佳俊、石敏、李白燕、袁 迁、罗 磊、罗丽琼。

  (三)分组情况

  1、中国象棋

  时间: 5月14日至15日;地点:县街小学:人员:4人,其中领队1人,武登明;联络员1人,祝朝庭;运动员2人,吕 涛、陈旭东。

  2、乒乓球

  时间:9月21日至23日;地点:乐山市市中区乒乓球馆(北门桥);人员:11人,其中领队1人,武登明;联络员2人,祝朝庭、王丽萍;运动员8名,男4人(沈英俊、张裕明、鞠佳俊、石 敏)、女4人(李白燕、袁 迁、罗 磊、罗丽琼)。

  3、拔河时间:10月18日下午(上午开幕式);地点:乐山市体育馆;人员:23人,其中领队1名,宋德怀;指挥员1人,李玉  江;运动员15人,男9人(李 剑、潘中贵、武登明、祝朝庭、赵光涛、刘长富、张 俊、陈旭东、杨利民),女6人(陈凤群、康 婷、万芸芸、谢永禾、汪惠琼、张友萍);替补人员4人,男2人(易 亮、吕 涛),女2人(余 静、赵玲丽);服务人员2人(杨言志、张 毅)。

  4、桥牌

  时间:10月19日至20日;地点:京都宾馆;人员:8人,其中领队1人,武登明;联络员1人,祝朝庭;运动员4人,易 亮、赵光涛、余 静、赵玲丽;替补人员2人,陈旭东、万芸芸。

  5、羽毛球

  时间:10月20日至23日;地点:乐山市体育馆;人员9人,其中领队1人,武登明;联络员2人,祝朝庭、王丽萍;运动员6人,男3人(沈英俊、王润丰、程宇浩)、女3人(李 雪、冯 桃、苏国珍)。

  五、经费预算

  (一)运动员服装费:根据有关规定,只能买国内运动服装。按参赛运动员每人一套长袖、一套短袖、一双运动鞋计算,约需要资金23000元。

  (二)村、社区、单位补贴约需要资金2000元。

  (三)其它费用约需要资金4000元。

  附件:乐山市市中区第七届运动会暨第七届中小学生体育节竞赛项目一览表

  2016年4月18日
索引号:699179437/2016-00036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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