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关于仔猪骟割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09-08 字体:[]

 

 

 

 

乐中发改价格20166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废止《关于仔猪骟割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

 

区农业局: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704号)精神,现将乐山市市中区物价局《关于仔猪骟割收费标准的批复》(乐中价发〔200849号)予以废止。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223

 

索引号:008554163/2016-00008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