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O一六年防汛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09-01 字体:[]
  各村民委员会、乡境内各企事业单位:

  2016年防汛工作思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创新投资年”经济工作主题,全面加强防汛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治水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扎实做好2016年各项防汛减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各级各部门负责”的规定,经杨湾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杨湾乡防汛指挥部”,由党委书记艾红友、乡长周健任指挥长,乡人大主席、乡人武部长徐昌金,党务书记杜淑珍,副乡长谭华、副乡长陈智明、派出所所长杨威同志任副指挥长,机关各部门人员为成员(名单附后)。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水务办,负责日常工作。各村民委员会、乡境内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新形势下防汛工作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治水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思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防患于未然。必须建立健全防汛机构,并由主要领导挂帅,落实机构、人员、责任。乡境内各企事业单位应按《防洪法》规定,自觉服从乡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所有的防汛机构从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二、各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要针对本辖区、本单位内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汛前检查,尽早落实安全渡汛措施(丘陵山区重点落实预防山地灾害措施)。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落实措施,归口包干”的原则,于5月1日前组织力量开展自查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乡防汛指挥部。

  三、落实《防汛预案》

  各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杨湾乡防洪预案”,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和防汛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本级(本单位)防汛预案,重点落实对策、措施、调度方案。

  杨湾乡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4日
索引号:008557743/2016-00027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