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山市市中区童家镇委员会关于成立童家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组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05-13 字体:[]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童家镇委员会

  关于成立童家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组的 

  通 知

  
各党支部(党委):


  为扎实推进全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确保全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童家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组。


  组 长:李探三 童家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兰雪峰 童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董洪泽 童家镇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组 员:李 平 童家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国金 童家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树荣 童家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余娉婷 童家镇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

  督导组组下设办公室,由余娉婷同志兼任,全面协调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日常工作。

  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督导组下设4个督导小组

  第一小组

  组长:张国金 组员:胡永祥、郭中华

  督导对象:胜西、棉花、红光支部

  第二小组

  组长:李平 组员:童莉、代攀

  督导对象:童家、红旗、光明、学校支部

  第三小组

  组长:王树荣 组员:古松、朱九伦

  督导对象:朝阳、凤凰、建设支部

  第四小组

  组长:余娉婷 组员:何剑锋、彭莎

  督导对象:开化、农甫、毛家堰、社区支部(党委)

  附件:童家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督导方案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童家镇委员会

  2016年5月13日

  乐山市市中区童家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5月13日印发

  共印15份

  
  附件:
   童家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

  督导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统一部署安排,现就做好全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导工作原则


  (一)坚持从严督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切实把从严要求贯穿和体现到学习教育全过程。对与中央、省委、市委、区委要求不符的、工作不力的,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指出的严肃指出,该纠正的坚决纠正。

  (二)坚持分类督导。在实现督导全覆盖的基础上,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实际,针对学习教育任务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需求,细化督导措施,压实督导责任,防止学习教育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

  (三)坚持重点督导。突出“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围绕学习教育的主要措施,紧扣工作重点,明确督导标准,统筹推进工作,确保学习教育各项规定动作落实到位。

  二、督导工作重点内容

  (一)学习教育动员部署

  1.是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特别是按照省委、市委、区委要求,在深入学习领会讲话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是否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两学一做”的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各级领导重要讲话精神。

  3.是否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学习教育进行周密部署,对支部领导班子学习教育作出安排。

  (二)学习教育组织保障

  4.是否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党组织主体责任、各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求真务实作风开展学习教育。

  5.是否集中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

  6.是否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使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参加学习教育。

  7.是否按要求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开展检查。

  8.是否按照组要求积极参加党务培训。

  9.是否针对不同类型党员实际情况和学习需要,提供适合的学习材料等。

  (三)围绕专题学习讨论

  10.是否因地制宜制定学习计划,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明确自学要求,引导党员搞好自学;是否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

  11.是否丰富学习手段、创新学习形式。

  12.是否按要求开展“固定党日”活动。

  (四)创新方式讲党课

  13.是否对党课作出安排,并邀请第一书记、联片领导到支部讲党课,党课内容是否做到“三个讲清楚”。

  14.是否组在“七一”前后集中安排一次党课。

  (五)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15.是否在年底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按要求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进行党性分析,查摆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16.是否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

  17.是否依据民主评议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是否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稳妥慎重地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给予组织处置。

  (七)认真抓好问题整改

  18.是否分别针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落实等,坚持边学边查、立行立改,做到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一起改,大问题和小问题都不放过;是否健全和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形成长效机制。

  19.各党组织是否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别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八)立足岗位作贡献

  20.是否组织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是否结合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等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实际,组织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

  21.是否在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中,评选表彰了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九)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作表率

  22.是否在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学讲话、强党性、转作风、提能力”活动,做到领导带头、以上率下。

  23.是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做到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

  24.是否组织专题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并把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纳入学习内容;是否组织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研讨,深化学习效果;是否组织召开以“两学一做”为主题的年度民主生活会。

  25.党代表是否在学习教育中发挥带头作用,为广大党员当好表率。

  三、督导工作方式

  (一)加强面上督导。制发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周报表,及时掌握整体进展情况;按月分析各地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采取面上通报、点上指导、重点约谈等方式,加大调度力度。

  (二)开展实地督导。以督导组督查为主,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教育实地督导,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推进工作。

  (三)实行专项督导。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确定的学习教育主要措施,按照各项重点活动开展的方法步骤和相关要求,分项开展督查,严格督导程序和标准,确保工作实效。

  四、督导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责,准确定位。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格按照学习教育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主要措施开展工作,切实履行督导职责,认真做好各项督导记录,督导结果纳入本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找准工作定位,紧紧依靠所督党组织抓好学习教育,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指导,严格把关。认真指导帮助所督导单位开展工作,突出正常教育,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督促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精神,做到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

  (三)讲究方法,加强沟通。充分发扬民主,多到一线了解情况,多到党员群众中听取意见,多到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所督导单位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建议。加强与所督导单位沟通协调,科学合理安排督导工作。

  (四)严格自律,维护形象。带头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精神,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有关规定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全面准确地反映情况,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自觉维护良好形象。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童家镇委员会

  2016年5月13日
索引号:008557823/2016-00025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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