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庙乡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08-10 字体:[]
  
  乐中关府发﹝2016﹞27号

  

  乐山市市中区关庙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庙乡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经乡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关庙乡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庙乡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0日

  
  2016年大春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中区2016年大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精神,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有效改善农业生态和大气环境,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全面完成我乡2016年大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乡成立大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熊旭锋(乡政府乡长),副组长:黄勇(乡政府副乡长)、李淼(党委委员、组织员),成员:徐建伦、杨帆、李唯平、李中华、施建国、潘晓红、王恺文、周丽华、邹涛、潘联合、马吉品及乡属各村村委会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大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安排、落实、督查、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办,由徐建伦任办公室主任,乡农办人员为成员,负责收集,上报相关资料、报表并归档。

  (二)强化宣传

  乡上在大春前召开动员大会,各村要召开社长会,安排部署好相关工作,社长负责宣传到户,贴宣传标语;在禁烧时段,巡逻人员要深入田间地块,对农户开展面对面宣传;要利用广播、公示栏对村民进行禁烧宣传;中小学要安排一堂环保课,对学生进行宣传。要通过各种方式,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加强巡查力度

  乡成立3支秸秆禁烧督查巡逻组,负责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查。在禁烧期间,包片对全乡进行巡查,发现焚烧,立即制止,并将情况上报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小组:徐建伦、唐孝书、王维超、雷树义、代澄清、陈明书,负责建国村、花台村、桥咡店村、雷沟村、 苏坪村的巡查;第二小组:黄勇、王恺文、王永建、徐向东、唐建、范全彬,负责板桥村、东林村、方湾村、三峡村的巡查;第三小组:李淼、周丽华、李唯平,负责全乡巡查。在巡查期间,各巡查小组认真做好巡查记录,禁烧结束后,将巡查记录交回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各村确立各经济社社长为巡查员,负责本社的禁烧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各社的巡查记录在禁烧结束后,交回村委会存档备查。

  三、严格考核督查

  为进一步强化全乡大春秸秆禁烧工作,落实该项工作目标责任强化,加强考核与奖惩,特制以下考核办法(本办法分值总分为100分,年终按大、小春秸秆焚烧各占50%计算年度总分):

  (一)(20分)健全组织机构。各村成立以村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经济社社长为成员的秸秆焚烧工作组,负责本村秸秆焚烧工作的安排、督查。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扣10分,未作出工作安排的,扣10分。

  (二)(10分)强化宣传,各村要召开村、社干部会,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要做好资料发放工作,要保证宣传面达90%以上。未制定工作方案的,扣5分,宣传面未达90%以上(以抽查为准),扣5分。

  (三)(20分)村社坚持禁烧期间的巡查,做到每日一巡,并有相应的巡查记录。无巡查记录的或巡查记录不全的,扣20分。

  (四)(20分)在巡查中,发现火点要及时处置,并向乡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置汇报的,扣 20分。

  (五)(10分)被各级监督组或巡查组发现,通报火点信息,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15分钟内赶赴现场并进行处置,并在30分钟内上报处理情况。接到通知后,未派人按上述要求进行现场处理的,每次扣10分。

  (六)(10分)各村应积极配合环保、公安等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接到上述部门通知后,10分钟内未派人员配合的,扣10分。

  (七)(10分)配合好示范点的秸秆回收利用工作。接到秸秆回收通知后,要认真组织村民积极将废弃秸秆回收利用。不配合相关工作的,扣10分 。

  


  关庙乡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0日
索引号:709027139/2016-00037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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