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阳乡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04-05 字体:[]
  乐中迎府发[2016]3号

  迎阳乡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我乡相关部门普法工作责任,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促进机关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群众组织普法的政治优势和主导作用,承担起法制宣传的社会责任,提高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的法律意识。

  二、 基本要求

  1、要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在每一个行政过程、每一次执法活动中,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的守法用法意识。

  2、要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在日常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三、 工作要求

  1、结合实际,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宪法、食品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知识,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2、突出重点,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结合我国现阶段国情与我乡人民群众的普法现状,制定宣传主题,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四、具体措施

  1、加强对乡机关干部、村“两委”干部(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小学教师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要对“两委”干部、小学教师普遍进行学习法律知识轮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和自学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两委“干部、中小学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法制宣讲能力。

  2、积极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活动。由依法治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抽调与农村、农民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人员,分别组成法制宣传教育小分队,深入乡村开展法律服务咨询活动。

  3、司法所建立法律知识宣传服务站。各村 “法律明白人”具体负责法律知识的宣传,司法所工作人员咨询与解答村民法律知识的工作。

  4、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动乡村普法对象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农村学校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发挥教师普法骨干作用,要充分发挥小学政治课的作用,多采取青少年感兴趣、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法制教育。

  5、要加强各村法制宣传阵地建,每村选法律明白人,并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和一个法律图书角。

  6、认真做好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村(社)干部法律知识考试。

  迎阳乡人民政府

  2016年4月5日

  乐山市市中区迎阳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印发
索引号:008555019/2016-00028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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