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编制。全文共分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33—2421578。
一、概述
2015年,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构建人民群众满意型窗口作为重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确保工作的全面落实。
(一)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中心主任王玉琼为组长,副主任叶靖敏为副组长,中心股室负责人及窗口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年初召开工作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任务,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
(二)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
1、内部监督:由督察股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监督和组织协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
2、群众监督:设立行政效能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对受理的因服务态度等原因造成的投诉,及时查实,及时处理,并建立台帐;对群众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反馈,制定出整改措施。
3、社会监督: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组织行风评议监督员对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1、公开工作动态信息数:23条。
2、公开行政审批信息数:70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互联网。通过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电子政务大厅。
2、公开栏。在中心内醒目位置设立电子公开栏、办事指南,公开服务承诺事项等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2015年,我中心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以及举报投诉的情况发生。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力度不够,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下一步将组织对信息工作人员业务进行培训。
市中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