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安谷镇委员会
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主题民主生活会或专题
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党支部:
近日,省委组织部转发了中央组织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情况通报》(第18期),并刊发了《一些领导干部不严不实的主要表现》,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乐市组通【2015】66号)相关要求,全镇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参照党员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就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2月1日至2月29日。
二、组织程序
(一)认真组织学习研讨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促使所有党员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检验自己、鞭策自己。
(二)抓好整改落实
各级基层党组织和班子成员要参照《一些领导干部不严不实问题的主要表现》,深入查摆突出问题,开展对照检查,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及班子成员在2月19日前形成对照检查材料,各村(社区)党组织及村(社区)三职在2月10日前形成对照检查材料,两新党组织书记在2月10日前形成对照检查材料,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三)组织开好生活会
各级党组织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按照班子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镇党委主题民主生活会在2月25日前召开,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在2月19日前完成,可结合年终总结会一并召开。
三、汇总上报
各基层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问题清单和整改情况及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于2016年2月19日前报党政办。联系人:胡玉祥,电话:2590221。
附件:《一些领导干部不严不实问题的主要表现》
安谷镇党委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