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综合年鉴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做好《乐山市市中区年鉴(2016)》编辑出版工作,现就组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稿原则
《乐山市市中区年鉴(2016)》是系统记述乐山市市中区2015年度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资料性文献。做好《乐山市市中区年鉴(2016)》组稿工作,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严格遵循宪法和保密、著作权、出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外事政策,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2015年各个方面的工作。
二、组稿要求
(一)文稿要求。文字稿主要记述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主要工作、成绩、重大事件、改革开放发展新举措等内容,特别要重点记述“转型升级年”工作情况,反映加快改革转变发展方式、实施大交通、构建大城市、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保障发展和社会和谐、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党的建设特别是基层组织建设、国防建设的成效。内容要求具体真实,资料翔实,尽量用数字和史实以条目体表述。对一些创新性、重要性工作可专题记述,力求全面系统反映。行文朴实严谨,简洁流畅,文字、数字、计量单位、标点符号等用法符合国家有关出版物规定,所用数字要与区统计局公布的相一致,与上年度比较必须同口径。文稿字数不限,并同时报送部门(单位)年度工作总结。统计表应填报各单位、系统、行业2015年度的情况,若无填写内容则填“无”后将表格交回。《乐山市市中区年鉴(2016)》中“2015年大事记”由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分别负责提供。
(二)彩图稿件要求。为提高乐山市市中区知名度,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乐山市市中区年鉴(2016)》辟有专门版面,汇集图片资料。围绕区委、区政府2015年的工作重点征集相关照片,区级各单位提供3—5幅以上照片,内容突出“转型升级年”中加快工业化、建设现代农业、第三产业、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工程建设等。照片要求主题突出、画面清晰、色彩协调、反差较好、JPEG格式,并配不超过300字的综合说明文字,单张图片说明控制在30字以内,图片说明要注明具体时间、地点、事件、重要人物及其在图位置。图照选用应注重典型性、科学性和存史价值的统一,并注明摄影作者及联系方式。区委宣传部负责提供中央、省、市领导到市中区视察、市中区重大工作和市中区主要领导调研等照片。
三、组稿责任
各单位应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严格按照年鉴条目体格式撰写稿件,全面、系统、细致、真实反映2015年工作。同时对稿件内容和质量审查把关,防止失泄密现象发生,须由各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稿件作者要署名。
四、组织联络
《乐山市市中区年鉴(2016)》具体组稿、编辑、出版等工作由区地方志办公室负责。各单位将稿件、年度总结及电子文档于2016年3月18日前交区地方志办公室《乐山市市中区年鉴》编辑部,或从党政网上发至区地方志办公室。
区地方志办公室地址:区政府办公楼5楼
联系人:张莉、钱 利,联系电话:2134278
附件:《乐山市市中区年鉴(2016)》有关情况统计表(1—5)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8日
附件:(表一)
2015本部门、本系统
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填报人:
附件:(表二)
2015本部门、本系统
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填报人:
附件:(表三)
2015本单位正副职领导名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填报人:
(注:“到、离职时间”请以文件上时间为准)
附件:(表四)
2015本部门、本系统获“国家驰名商标”、
“中国名牌产品”、“四川省名牌产品”、
“四川省著名商标”名录
| 商标 | 获奖产品名称 | 获奖名称及等级 | 企业名称 | 授奖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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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填报人:
附件:(表五)
2015本部门、本系统已故知名人物
(行政副县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副教授以上,
不属上述职务职称但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知名人物)
(注:已故知名人物请附1000字以内的生平文字简介)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填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