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中经商信委〔2015〕19号
关于印发《中共乐山市市中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委员会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
按照《乐山市市中区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乐中委组〔2015〕68号)通知精神,经局党委研究现将《中共乐山市市中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委员会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工作安排,狠抓落实,抓出成效。
特此通知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委员会
2015年11月18日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委员会
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按照市委、区委的安排部署,从即日起至2015年底,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内容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工作,重点排查和整治以下六个方面问题。
(一)为官不为。重点是整治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落实、不到位,不敢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不敢担当作为,奉行好人主义,怕得罪人,明哲保身。在位不履职、履职不尽责,工作不在状态,不遵守上班纪律和请销假制度。“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利益至上,庸懒散浮拖推等问题。
(二)执行不力。重点是整治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闹无原则纠纷、不服从组织安排,讲客观条件多、主观努力不够,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打折扣搞变通,遇困难就躲、见矛盾就交。重大项目推进不力、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不达标、扶贫攻坚任务推进不力等问题。
(三)作风不实。重点是整治宗旨意识淡漠,群众观念缺失,作风漂浮,不深入基层、不联系群众、不了解实情,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生冷硬推。重大事件、重要项目不征求群众意见,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拍脑袋决策”。项目经费不公开、不公示,党务、财务不公开、不透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审批事项不一次性告知到位,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问题。
(四)为官乱为。重点是整治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支出管理不合规,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集体“三资”管理漏洞多、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各类补助等问题。
(五)贪腐谋私。重点是整治基层干部挤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贪污侵占征地补偿款和旧城改造资金。
(六)执法不公。重点是整治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搞权钱交易、徇私枉法、执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欺压百姓以及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
二、专项整治措施
(一)全面排查,不留死角。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委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实行组织力量、班子力量、个人力量、群众力量相结合,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查找清楚、查摆到位。用好组织力量,就是局党委要发挥领导作用,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抽调专门力量组成工作组,摸底排查,看问题是否查清楚、找彻底、摆到位。用好班子力量,就是领导班子要发挥主体作用,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形式,认真对照检查、交心谈心、开展批评,共同把脉找准问题。用好个人力量,就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思想上找问题,从思想上找原因,做到查摆问题要见具体人、具体事,真正触及深层次、实质性问题。用好群众力量,就是要发挥群众的参与作用,通过“走基层”活动、设置“举报箱”、网络征询等方式,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尤其对群众来信来访要逐一核实、认真办理。要建立问题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分门别类列出清单,细化到事,具体到人。
(二)剖析根源,研制对策。要对排查出来的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找准症结所在,分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局领导要从工作方面的问题反思查找领导班子的问题和领导干部个人的问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深入分析原因,从严和实上触动思想和灵魂。局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单位组织生活会,要针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逐项对照检查,扎实开展“思想健康体检”,从严推进党性分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纪律意识、道德品行等方面深查细究,明确整改方向,以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通过梳理分析,找“病情”、析“病因”、拔“病根”,研究制定管用措施,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整治清单,做到具体化、可操作、好检查、能监督。
(三)从严整治,从严问责。要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实行台账管理,逐项认真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具体落地。特别是对那些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建立局党委统一领导、各股室参与的联动机制。要及时公开整治项目、进度和结果,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坚持教育和惩戒并重,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要提醒帮助、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对那些虽没有严重违法违纪,但缺乏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敷衍塞责,缺乏担当,碌碌无为,贻误工作的,要坚决作出调整;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对那些顶风违纪、贪腐谋私、徇私枉法的,要坚决查处。
(四)建章立制,巩固提升。充分运用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和成果,持续抓好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着力构建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基层干部职责清单制度,公开行使公共权力和便民服务事项的政策依据、权限范围、运行流程、规范履职行为。要健全完善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推广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一站式服务、网络服务等做法。大力宣传优秀基层干部先进事迹,切实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堡垒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整体水平、基层组织核心地位、带头人队伍活力、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基层党建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三、专项整治要求
(一)从严从实推进。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副职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为成员的局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坚持“零容忍”态度,从严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整治工作成效将作为深化和检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成果,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落实、履责不到位、整改不担当的股室和个人严肃追责。11月18日将召开局党委会和机关动员会研究部署专项整治活动;11月18日-11月19日,通过机关自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网络征询等方式广泛征求下属支部服务对象和群众意见;11月20日局办公室将收集到问题汇总提交局党委会研究,找准机关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建立台账;11月27日前提交区第五督查组审核;11月28日-12月3日对照查找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活动。
(二)落实工作责任。局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组建领导机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下“猛药”整改,力争短时间取得明显实效。局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研究部署、督促落实,做到工作上心、整改上手;局党委要抓好工作的实施和指导,开展明查暗访的督查督办,传导压力、推动整改,推动活动落到点上、见到成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局办公室要积极向区委宣传部报送信息动态,积极在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信息。做好宣传引导,营造专项整治工作良好氛围和强大声势,敢于揭短亮丑,揭丑曝光一批反面典型,形成强力震慑;又要积极传播正能量,及时总结推广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好做法,大力宣传“乐山好干部”“市中区好干部”、服务群众示范基层党组织等先进人物、单位和事迹,营造良好氛围。
(四)抓好统筹结合。坚持务求实效,把专项整治作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抓手,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收官“十二五”、谋划“十三五”任务结合起来,统筹做好“转型升级年”各项工作,实现“两手抓、两促进”;与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推进正风肃纪结合起来,抓紧纪律作风警示教育不放松,让广大干部受教育、受警醒、受启发,为做好集中换届工作筑牢纪律防线、营造良好生态;与走基层、送温暖,全面践行“亲情工作法”、打通“最后一公里”结合起来,用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服务群众、推动发展。
附件1:中共乐山市市中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委员会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乐山市“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问题台账》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委员会
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毛 超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 组 长: 胡 玲 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 巍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邓燕云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何佶霏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永廉 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 刘春良 局办公室主任
周丽琼 局经济运行股股长
余 艳 局企业股股长
赵茄琦 局金融股股长
夏跃辉 局外经股股长
周 力 局市场能源股股长
杜相举 局服务业发展股股长
李岳航 局信访维稳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刘春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