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力推进2016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11-13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强力推进2016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四川金融次中心的意见》(乐委发〔2014〕1号)和乐山市2016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扩大农村小额保险承保覆盖面,更好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减轻农民群众因意外伤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家庭返贫等实际困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经区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

  (一)工作原则。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调推进、农民自愿”的原则。

  (二)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保险改革的精神,以建立健全“三农”保障体系为目标,通过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扩大我区农村保险覆盖面。

  (三)重要意义。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面向低收入人群的人身保险产品,具有交费少、需求强、保障大、特性优等特点,是针对低收入群众最迫切的意外医疗、伤残和死亡等风险开展的保险服务。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规避农民生、老、病、死等意外事件对于生产、生活和农村社会稳定带来的风险,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二、工作内容

  (一)险种名称: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参保对象:出生30天以上、65周岁以下的农村或城镇居民。

  (三)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6元,每人每年限投保1份。

  (四)保险期限: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保期一年。

  (五)缴费完成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六)目标任务:2016年全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投保率确保达到50%以上。(各乡镇任务详见附件)

  (七)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死亡,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20000元,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责任终止。

  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比例一次性给付残疾保险金,最高给付保险金20000元。

  3.被保险人在投保90天后遭受非意外伤害死亡,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2000元。

  4.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在县级以上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医疗机构治疗,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并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以下两种方式报销:参加新农合医疗的,医疗费用新农合报销后,剩余部分(扣除自费项目)报销90%;未参加新农合医疗的,医疗费用(除自费项目)扣除门槛费100元后,按照75%比例报销。意外医疗费用的报销每年以1000元为限。

  (八)投保方式:以村为单位的方式投保,各行政村按农村人口情况,仔细填写投保清单,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乐山市市中区支公司在收取保费后,以村为单位发放承保清单及小额保险注意事项告知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把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作为一项为民服务的重要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和市、区有关会议精神,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经办人员,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要密切协作,通过召开乡镇动员会、户主会、入户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参保的重要意义、参保条件、投保方式和理赔程序等,突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增强群众的参保意识。

  (三)完善管理服务。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乐山市市中区支公司要进一步完善小额保险服务体系,减化理赔手续,提高服务时效,确保保险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开展理赔查勘,协助处理善后工作,完善理赔手续,切实为群众服好务。

  (四)严格考核督查。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已纳入各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区委农办将会同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参保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乡镇进行严肃通报批评。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乐山市市中区支公司理赔服务电话:2443325,全国服务专线:95519(24小时全天候服务)

  附件:乐山市市中区2016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参保任

  务分解表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4日

  
附件:

  乐山市市中区2016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参保任务分解表
乡 镇 农业人口数/人 30日以上65周岁以下农业人口数/人 目标任务/人  
苏稽镇 23306 20509 10255  
牟子镇 15553 13687 6844  
土主镇 13082 11512 5756  
童家镇 13031 11467 5734  
水口镇 12920 11370 5685  
茅桥镇 12131 10675 5338  
罗汉镇 11517 10135 5068  
青平镇 11509 10128 5064  
白马镇 10643 9366 4683  
棉竹镇 10219 8993 4497  
全福镇 9691 8528 4264  
九峰镇 9556 8409 4205  
临江镇 7282 6408 3204  
杨湾乡 16693 14690 7345  
剑峰乡 11938 10505 5253  
凌云乡 10347 9105 4553  
关庙乡 9673 8512 4256  
悦来乡 9298 8182 4091  
平兴乡 8781 7727 3864  
石龙乡 7822 6883 3442  
迎阳乡 5616 4942 2471  
普仁乡 4772 4199 2100  
九龙乡 4459 3924 1962  
合 计 249839 219856 109928  
索引号:008554032/2015-00056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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