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5年度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的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10-12 字体:[]
  乐中府柏办〔2015〕25号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柏杨街道办事处

  关于表彰2015年度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的

  通 报

  各社区居委会、办事处各部门:

  为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进一步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经柏杨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在“九.九”重阳节即将到来之际,对2015年度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敬老好儿、媳,好女、婿,夕阳红老人,进行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发扬成绩,保持荣誉,再创佳绩。为柏杨街道老龄事业,老协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共同建设好和谐柏杨街道作出新贡献。

  附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2015年10月10日
索引号:69697139X/2015-00007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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