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乡属各部门:
经乡党委研究同意,现将《悦来乡关于开展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悦来乡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悦来乡关于开展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 “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纪委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会议精神,重塑良好的政治生态。根据中共乐山市中区纪委、市中区监察局印发的《乐山市市中区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决定从今年7月开始到年底,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按照“五个不放过”(有了线索不调查不放过,调查了不处理不放过,处理了不通报不放过,通报了不曝光不放过,问题不整改纠正不放过)的要求,把压力传导到基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增强反腐败高压震慑,转变干部作风,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促进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重点内容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重点解决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干部生冷硬推、效能低下、迟到早退、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干部作风粗暴、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欺压百姓、乱吃乱喝、胡支乱花、挥霍浪费、婚丧事大操大办等问题。
(二)土地征收流转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解决干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补偿资金或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问题。
(三)集体“三资”管理中违纪违法问题。重点解决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支出管理不合规、财务管理混乱问题;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补偿,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受贿、截留挪用集体收入,违规发放各类补助等问题。
(四)村社干部“与民争利”问题。重点解决村干部虚报冒领、侵吞挪用各类专项补贴、截留强农惠农、扶贫救济、低保医保资金,多贪多占等问题。
(五)惠民政策执行、资金使用中和涉农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解决干部在惠农补贴、扶贫救济等资金管理使用和涉农项目建设等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收受贿赂以及在项目建设各项开支中不按程序、不公开、不透明,违规操作等问题。
(六)“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解决乡党委、村支部主体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细化责任不够、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八项规定执行不力、“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纪检小组职责不明以及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不力,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0日至7月30日)。召开大会,传达精神,安排部署具体任务,开展讨论。各村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人人知晓。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迅速组织学习、传达,开展讨论交流。
(二)自查自纠和收集线索阶段(8月1日至8月30日)。各村按照本工作方案列出的治理内容在规定时限内认真完成自查,并落实整改。自查自纠整改报告于8月30日前报乡纪委。乡及村将通过举报电话、意见箱及组织暗访、约谈等多种途径来拓宽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
(三)解决整改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根据工作台账,明确对应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查处,该整改的整改,该纠正的纠正,该规范的规范,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移交相关纪检监察组织处理。乡班子成员带队,各办公室干部组成检查组,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明查暗访、查验资料及帐目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严肃处理。
(四)检查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针对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材料汇总、座谈交流、建章立制、检查总结等方式总结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1、成立悦来乡开展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兰香(党委书记)
杨小强(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 张腾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游树明(副乡长)
周新民(副乡长)
成 员: 魏仕春(纪委副书记)
吕恩思(党政办主任)
潘桂英(财政所所长)
杨枚金(民政办工作人员)
张绍平(国土办主任)
王五一(农办主任)
周群峰(综治办主任)
张学元(文化中心主任)
2、督查组分组情况:
第一组
组 长:张腾富
成 员:吕恩思 夏仲德 康迪
检查单位:六支角村、荔枝湾村、龙门村、道华村、悦来学校、兽防站。
第二组
组 长:魏仕春
成 员:张学元 刘明清 谢春华
检查单位:鱼窝村、犁头湾村、石膏村、范石坎村、柏杨坳村、乡卫生院。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村、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工作,各村书记、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好落实,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联系实际,采取不同方式,广泛宣传专项工作的意义、要求、查处重点、举报投诉方式、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专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认真查纠,严格问责。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一案双查”追究领导责任。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单位,要严肃问责,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而且要追究监督责任。乡纪委以文件通报等形式,每季度在乡联席会上集中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三)加强督查,建章立制。乡纪委将不定期对各村自查自纠工作开展督查,对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各村将专项治理与惩治预防腐败体系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完善监督制度,切实加强预防,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中共悦来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