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谷镇关于2015年秸秆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08-20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安谷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5年秸秆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根据上级通知要求,为高质量全面完成我镇201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维护公共交通安全,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环保、农业主管部门的部署与要求,按照“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明确职责,严格监管,完善联合执法、把秸秆禁烧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遏制和消除秸秆焚烧现象。

  二、工作重点

  (一)禁烧重点时段:夏季5-6月,秋季9-11月。

  (二)禁烧重点范围:划定禁烧重点区域:1、乐宜、乐自高速公路两侧各2公里区域,高压输电线路两侧各1公里区域;2、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人文地址、人群集中区、油库、林地周边500米等范围均划为禁烧重点区域;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敏感目标和地区;4、四川省省级生态乡镇辖区范围划定为秸秆禁烧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我镇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成立了以镇长马启国为组长,副镇长徐平、董一君为副组长,财政所长范晨、环境治理专干许乾文、农技员杨力为成员的安谷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明确监管责任。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对各村社目标考核内容,与各村签订禁烧目标责任书,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我镇财政所、生态办、农办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研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财政补贴优惠政策。围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和燃料化等领域,大力发展和推广鼓励秸秆的综合利用,通过粉碎还田、过腹还田、速腐还田、开发秸秆基料,生产食用菌等形式变废为宝。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率,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村两委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村组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对重点地段和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域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防死守,坚决制止焚烧秸秆行为。

  (四)加强监督检查。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对重点区域、重点季节、薄弱环节落实专人加强督查,加大检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进一步理顺秸秆禁烧工作管理机制,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日常检查的内容,对措施不到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地方,将予以通报。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组要及时制定秸秆禁烧宣传方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利用广播、宣传橱窗等平台,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着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六)建立考核奖励机制。从今年开始,各村禁烧的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严格奖惩措施,及时掌握禁烧工作动态,奖优罚劣。

  (七)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村要集合今年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要求,以实际行动来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建立秸秆禁烧,保护大气环境的信息报送制度,在秸秆禁烧的两个重要季节把禁烧工作的开展情况分别报生态办和农办。

  联系人:许乾文,联系电话:2590221

  联系人:杨 力,联系电话:2555626

  安谷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0日
索引号:00855784X/2015-00025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意见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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