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镇建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07-14 字体:[]
  安谷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全镇建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

  通 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近来,全国发生多起建筑房屋垮塌事故,特别是6月14日,贵州遵义市一栋9层老旧居民楼发生局部垮塌,造成4人死亡。当前,已进入汛期,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容易导致房屋垮塌等事故发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建筑房屋垮塌、火灾等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高新区的工作部署,决定在全镇开展一次建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村(社区)两委、各单位负责人,首先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建筑房屋安全工作。其次,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全面排查老楼、危楼和存在地质灾害影响房屋的安全隐患,强化产权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落实监测员的监管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认真排查

  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对辖区内建筑年代较长、建筑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以及存在滑坡、山体垮塌等地质灾害影响的房屋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是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砖混(砖木)结构房屋、在册危险房屋、墙体倾斜开裂、门窗变形和受地质灾害影响的房屋,特别是中小学校、幼儿园、老旧居民楼、养老院等。

  认真开展建筑房屋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和避雷、电梯等重点设备及公共通道、公共活动场所、地下室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完好。

  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对辖区内危房摸底、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情况要认真梳理,建立台账和档案,如实填写《安谷镇建筑房屋安全隐患台账》(附件),并建立《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于7月16日前上报安谷镇国土办。

  三、落实责任,强化治理

  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对建筑房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要认真梳理,分析鉴定、检测,逐一提出整治方案和处理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认真进行整治。对存在垮塌、墙体倾斜开裂严重等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要跟踪监管,一抓到底;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对老旧危房、棚户区房屋、地质灾害影响的房屋,要及时搬迁群众,从根源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灾害防治、应急处置和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常识、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鼓励群众主动报告、发现和举报安全隐患,确保我镇平安。

  附件: 安谷镇建筑房屋安全隐患台账

  安谷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4日

  


  附件

  安谷镇建筑房屋安全隐患台账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序号 单位 产权人

  使用人
电话 隐患情况 整治措施 整改

  时限
责任人 电话 备注
                   
                   
                   
                   
                   
索引号:00855784X/2015-00023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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